浦城县练氏夫人广场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浦城县练氏夫人广场项目(监理)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延[2018]招03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练氏夫人广场项目(监理)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浦发改[2018]基字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浦城入城口;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占地面积55066.9M2,其中广场用地13598.2M2,公园绿地41468.7M2,景观涉及河道长约441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 270日历天(不含保修阶段)。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设计单位:雅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院;
2.7.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 计取,即29.39万元。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审核机构审核后确定的本项目的工程结算造价为计费基数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不含保修阶段费用,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本项目的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指建设部令第158号规定的类别,市政公用工程中的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二级。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注:省外监理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已入闽登记的人员。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公共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网页至少须包含“入闽机构注册监理工程师”信息。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公共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企业主要人情况、驻闽机构基本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监理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7日8:00时起至2018年4月21日23:59分止,可登录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fjjsztb.********91.cn/)进行在线报名。若报名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未参加投标报名,并将不予受理其投标。
4.3. 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方法一: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已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方法二: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法三:南平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方法四: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6.3.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
注:1、请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入到该保证金子帐号。2、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保证金子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对应唯一的投标企业,只允许本企业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未按规定的时间、数额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7.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fjjsztb.********91.cn/);
7.3.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日9时00分。(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一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7.4. 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fjjsztb.********91.cn/)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pcggzy.com)上发布。
上发布。
9.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电话: 137*****020 ;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南福路22号亿发建材市场17幢六层 ;
电话: ****-*******;
联系人:林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浦城县皇华山路187号。
发布日期: 2018-04-16 17: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