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勘验实验室购买勘验取证设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昌吉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勘验实验室购买勘验取证设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文件第三十八条单一来源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下列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预算单位(采购人):昌吉市公安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昌吉市财政局采购中心

三、采购项目:昌吉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勘验取证设备

四、采购内容:昌吉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勘验取证设备

五、 邀请采购供应商:厦门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六、 单一来源理由:

FL—2000取证航母一体化智能取证工作站系统已获专利技术,专利号:zl********7437.8

七、公告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

八、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公布起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预算单位(采购人)反映。

  预算单位(采购人)地址:昌吉市公安局  邮政编码:831100

  联系人:李永梁联系电话:139*****400   

昌吉市公安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取证 实验室 电子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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