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汽车和挂车防飞溅装置测试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汽车和挂车防飞溅装置测试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汽车和挂车防飞溅装置测试系统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试验机/测力仪器,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分析仪器/其他分析仪器

采购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行政区域徐汇区公告时间2018年04月17日10:14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17日16:00至2018年04月20日16:00
预算金额¥4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娜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民京路9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宋娜娜 ***-********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唐卫文021—********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汽车和挂车防飞溅装置测试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汽车和挂车防飞溅装置测试系统

项目编号:****-********11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娜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地址:上海民京路918号

联系方式:宋娜娜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卫文021—********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加盖公章)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17日 16:00至2018年04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Account NO.:****************6341

开户银行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200号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娜娜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4.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4月17日 17:00至2018年04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4月25日 13: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5日 13: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25日 13: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万元)

交货期

1

汽车和挂车空气/水分离型防飞溅装置测试系统

17万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设备至买方指定地点

2

汽车和挂车能量吸收型防飞溅装置测试系统

27万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设备至买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必须对以上设备进行整体性投标,并附有分项目报价。高于预算价格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1. 最终用户: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2. 招标内容和范围:

交付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见技术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测试系统 装置 汽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