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滨海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文化艺术中心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滨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非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滨海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文化艺术中心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规模概况:总用地面积90600㎡,建筑面积约49600平方米,地上面积45800平方米,地下面积380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4层,基坑开挖深度11.3米。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检测内容主要为滨海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工程项目文化艺术中心建筑物主体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含通信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及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图内全部项目的所有工程材料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混凝土强度等等。
4.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见证取样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塑胶等);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建筑节能工程检测等)、建筑节能检测、电气安装检测、防水检测(含防水材料)等内容];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现场热工性能、围护结构实体、环境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材料、墙体材料(含屋面材料)、墙地饰面砖、石材、防水材料、门窗三性、型材]等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查阅现有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
5.服务质量要求:
5.1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2响应服务:中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必 须上门见证取样检测。
5.3检测时间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的需要,及时安排检测。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中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5.4验收:
(1)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
(2)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检测项目必须在其资质范围内,具体检测项目见公告第二条第4点“检测项目”】、且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之日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4.允许联合体投标但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成员按约定必须满足其所承担业务的资格条件;
5.盐城市外检测机构必须须提供经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备案的资质证明材料。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条件中涉及到的各项证书原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以上各项资料,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之日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和“综合评估法”。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最高者不止一个,则以报价最低的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最低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元/m2。
1、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审工作。
2、评分办法(总分100分):
(一)投标报价(70分)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招标人不接受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85%(不含85%)的投标报价;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的扣0.5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下浮1%的扣0.3分,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注:评标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二)检测方案(30分)
检测方案,工作方案中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组织机构设置及资源配置(3-5分)
2、对工程检测重点、难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和理解(3-5分)
3、检测方法、工艺及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可行(3-5分)
4、检测方案是否满足实用性、先进性、安全性、实时性和规范性(3-5分)
5、质量、安全保证方案及措施(3-5分)
6、资料编制内容与要求、信息处理与反馈方案、检测成果的验证及技术总结(3-5分)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4月17日8时30分到2018年4月24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05室;
3.联系人:朱静 联系电话:152*****931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须凭经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格证书复印件(检测项目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其资质范围内)、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未报名或报名未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同时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3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交款凭据(指银行汇票原件、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联系电话****-********)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八、付款方式:在已完成分部分项合格前提下,完成50%检测工程量时支付中标价的20%;主体验收合格再支付中标价的25%;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再支付中标价的30%;工程审计结束后当年内余款全部结清(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滨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王一 联系人:王汝海
联系电话:138*****150 联系电话:189*****881
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雨忆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hsdl208@126.com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提出。
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投诉举报电话:****-********
传 真:****-********

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滨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艺术中心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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