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局第四包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土地储备局第四包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X329-CG180403
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银川市土地储备局的委托,对银川市土地储备局第四包房屋租赁项目组织招标。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现面向社会公开租赁,凡有意向的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均可以报名投标租赁。具体事项如下: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有7处房屋进行对外租赁,分别为:
2.1.1、原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农校区宿舍楼。位于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南侧原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农校区内,东至原电大,西至庆安街,南至热电厂,北至黄河路,房屋面积4600平方米;租赁期1年,于2018年5月31日到期,第一年市场参考报价第一年租金18万元,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中标价格基础上上浮10%。用途临时办公、办学,原承租人对房屋进行修缮,投入较大,有对前期投入评估可能,租期2年。
2.1.2、原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北侧教学楼、宿舍楼及场地。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原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院内,东至宁安大街,西至家属区,南至长城路,北至宁大南校区,土地面积4.7亩,房屋面积6257平方米;租赁期1年,于2018年5月30日到期,第一年市场参考报价第一年租金18万元,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中标价格基础上上浮10%。用途临时办公、仓储,原承租人对房屋进行修缮,投入较大,有对前期投入评估可能,租期2年。
2.1.3、安怡家园E区营业房。位于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东侧安怡家园E区2#-2,房屋面积72.12平方米;租赁期1年,于2018年6月25日到期,第一年市场参考报价第一年租金1.2万元,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中标价格基础上上浮10%。用途临时营业,该房为政府安置房,有可能随时安置,原承租户修缮暖气、地面等,有前期投入评估可能。负责门前三包,租期2年。
2.1.4、原国土资源厅2号(测绘局)东侧楼房。位于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西路531号,东至宁夏军区教导大队营区,西至兰州军区给水团营区,南至规划路,北至国土厅测绘院家属区。面积2000平方米;租赁期1年,于2018年6月30日到期,第一年市场参考报价第一年租金8万元,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中标价格基础上上浮10%。用途办公、办学,原承租人对房屋进行修缮,投入较大,有对前期投入评估可能,租期2年。
2.1.5、原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北侧宿舍楼。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原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院内,东至宁安大街,西至家属区,南至长城路,北至宁大南校区,房屋面积2567.2平方米;第一年市场参考报价第一年租金4.6万元,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中标价格基础上上浮10%。用途办公、办学,因闲置时间长,楼内门、窗破坏严重,无暖气片,水、电、暖等设施损坏严重,已无法使用,楼顶漏雨严重,需要承租人修缮与简单装修,租期2年。
2.1.6、原银川市救助管理站楼房及场地。位于银川市金凤区,东至银川市运输三公司公用通道,西至通达北街,南至上海路绿化预留用地,北至原宁夏水利修造厂家属院,土地面积8.3亩,房屋面积1672平方米;租赁期1年,第一年市场参考报价第一年租金3万元,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中标价格基础上上浮10%。用途办公、仓储,因闲置时间长,楼内门、窗破坏严重,无暖气片,水、电、暖等设施损坏严重,已无法使用,楼顶漏雨严重,需要承租人修缮与简单装修,租期2年。
2.1.7、安怡家园E区营业房。位于银川市金凤区福州南街东侧安怡家园E区7#-2,房屋面积65.96平方米;租赁期1年,第一年市场参考报价第一年租金1.4万元,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中标价格基础上上浮10%。用途临时营业,该营业房无暖气,需承租户自己解决,负责门前三包,租期2年。
注:1、由于部分前任承租者对租赁物的修缮、基础设施建设装修等投入较大,投标人必须认可前承租者的投入,中标后参照双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协商给予前承租者投入补偿(确认补偿内容为水、电、暖、门窗、防水、外墙保温、地面等基础装修);中标后不予认可前承租人投入的,将视为放弃本次中标资格由价格排名第二位的投标人中标,以此类推,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租赁到期后原有承包人需在30日内向新的承包人移交房屋,并按与招标人签订的协议拆除原有的设备或恢复原状。
3、承包人如对新承包的房屋、场地进行改扩建及装修等,需报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扩建改造。
4、承包人如修缮,简单装修必须经过招标方同意。
2.2招标范围:严格限定不得引进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侵害企业利益和声誉以及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项目,尤其是涉及违法、危害公共安全或安全风险较大的业态项目。
项目拟出租房产情况表
序号 | 房产 | 面积 | 租赁期限 | 用途 |
1 | 原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农校区宿舍楼 | 4600.00 | 2 | 临时办公 |
2 | 原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北侧教学楼、宿舍楼及场地 | 土地面积4.7亩,房屋面积6257 | 2 | 临时办公 |
3 | 安怡家园E区2#-2营业房 | 72.12 | 2 | 临时营业 |
4 | 原国土资源厅2号(测绘局)东侧楼房 | 2000.00 | 2 | 办公 |
5 | 原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北侧宿舍楼 | 2567.00 | 2 | 办公、办学 |
6 | 原银川市救助管理站楼房及场地 | 场地8.3亩,房屋面积1672平方米 | 2 | 办公、仓储 |
7 | 安怡家园E区7#-2营业房 | 65.96 | 2 | 临时营业 |
以上房屋承租人中标后,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中标价格基础上上浮10%收取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自然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3.3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3.4 自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本人手印材料);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岁以上;
(3)开标当天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授权他人,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1、请于2018 年4月17日起至4月2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30分,在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32号楼2楼,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32号楼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5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32号楼3楼
八、其他
招 标 人:银川市土地储备局
联 系 人:马春华
电话:139*****22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32号楼2楼
联系 人:李磊
联 系 电 话:****-*******转8020 135*****734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8743
宁夏和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7日
标签: 房屋租赁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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