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日报社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韩城日报社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韩城日报社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韩城日报社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韩城日报社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XCT-2018-065号(HCZC-2018-21号)

三、采购人名称:韩城日报社

地 址:韩城市黄河大街中段

联系人:王晓京 电 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六楼

联系人:王天昱 电话:****-*******

五、项目内容:主要采购照相机、镜头、闪光灯、录音笔等设备,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六、项目预算:壹拾贰万叁仟陆佰玖拾壹元整(123691.00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必须为独立的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须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

5、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608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4、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十、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6日下午14:30前。

2、递交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七楼会议室

3、谈判时间:2018年4月26日下午14:30

4、谈判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七楼会议室。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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