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PD、CT子项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PD、CT子项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TW718AZR049C11506BD/ ZBDL-*******
2.2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PD、CT子项安装工程
2.3项目概况:田湾5、6号机组核电工程建设2台M310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机组,根据进度计划要求需要开展田湾5、6号机组PD、CT子项的施工,以满足现场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
2.4招标范围:
序号 | 代码 | 分项工程名称 | 备注 |
1 | PD | 机械通风冷却塔辅助泵房 | 安装工程 |
2 | CT | 机械通风冷却塔(含水池) | 安装工程 |
3 | 苹果园生活区配电室增容改造 |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完成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PD、CT子项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安装工程、调试服务和维护工作,及苹果园生活区配电室增容改造工程。具体工程范围如下:
承包人工程范围包括上述子项清单建筑物(或区域)设计文件范围内全部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照明、消防(含特殊消防)、工艺系统(包含起吊设备的取证工作)、电气系统、仪表与控制系统、通信系统、火警系统、附属生产工程等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安装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全部设备(包括发包人供设备及设备自带零部件)安装、单体调试、配合发包人系统调试、第三方检测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作需要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安装工作;
吊车轨道或轨道梁(包括随设备供货的吊车轨道)的安装、调试及载荷试验;
负责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的全部检验、验收及取证工作;
负责发包人设备消缺处理;
设备厂家自带设备零部件、电缆的敷设、端接及槽盒安装工作;配合厂家到现场的安装工作。
承包人负责调试前和调试后的设备厂家人员开票等手续工作(含移交前后的问题处理及消缺期间的工作票办理事宜);
当承包人安装管道存在与第三方接口时,由后施工方负责管道的恢复、连接工作;
发包人供专用工具及设备的维修保养等工作(如有);
工机具检验、标定、试验等工作;
所有紧固件的检验、试验;
工业清洁;
光缆熔接;
孔洞封堵(用混凝土、砂浆缩孔除外);非混凝土墙体的开孔、开槽与封堵
所有设备地脚螺栓、设备基础及其他部位二次灌浆;
对于涉及需要专家评审、评估的方案,负责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评估;
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返工工作;
钢结构、管道、电气、仪控、通风、通信火警等由承包人负责二次设计(具体工作内容,根据现场施工需要进行二次设计。
如需要完成本子项的工作,而需要在1~4号机组厂房内完成相应工作,如增设盘柜、电源、其他设备等工作,也属于本合同范围内工作;
钢结构、管道、电气、仪控、通风、通信火警等由承包人负责二次设计(具体工作内容,根据现场施工需要进行二次设计。
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行由承包人负责;系统调试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系统调试的配合;
施工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
配合工作:竣工图编制、与土建工程承包人、发包人安装设备(如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实物保护系统的配合(如有)等;
2.5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04日。
以开工前发包人批准的承包人进度计划上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交工日期:2019年 08月15日。
以开工前发包人批准的承包人进度计划上的完工日期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316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发包人同时保留在工程施工工程中对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承包人也必须相应地进行调整。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PD、CT子项安装工程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年4月 18日 9:00— 2018年4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D座地下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 5 月14日 9: 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在有效期内。
(6)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 ,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发布,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邮编:100840 联 系人:林莉 电话:010-8802 3997 电子邮件:linli@cnpe.cc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8年 4月 1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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