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特勤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特勤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特勤服务外委项目实施招标代理。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

1.1 项目名称: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特勤服务外委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即将于2018年开通,现对4号线一期8个站点的特勤人员进行公开招标。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执行1+1方式),招标人在第一年服务期内对中标人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则本合同期限仅为一年;如考核合格自动执行第二年合同,则本合同期限为二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清单”中的内容。

2.2 招标内容: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车站特勤人员,服务区域为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民安大道站、头塘站、保税港站、寸滩站、黑石子站、港城站、太平冲站、唐家沱站8个车站,线路长度约15.8公里。特勤岗位配置要求,参照各线特勤设置的标准,每公里至少配备2人,共计需要32人;参照轨警和车站客运班组倒班制度及各线特勤现有倒班制度,特勤实行三班两运转。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均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服务范围须包含巡逻、守护、秩序维护,且安保服务人员(含安检、保安)规模不得少于1000人。

3.3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3个安保类(含安检、保安)项目业绩,且每个业绩的安保服务人员(含安检、保安)均不得低于200人。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且2015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安保类(含安检、保安)服务合同履行中未存在因投标人违约导致的诉讼或仲裁。

3.5 投标人须在重庆本地设有办事机构或承诺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设立。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7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套,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 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的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轨道大竹林基地)

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兴盛大道55号D1-14-3

联系人:雷先生 魏先生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勤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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