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园二期工程BT招标公告

生态公园二期工程BT招标公告

鄂州市三国吴都风光带和洋澜湖生态公园二期工程BT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鄂州市三国吴都风光带和洋澜湖生态公园二期工程已经鄂州发改投资[2009]1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拟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通过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项目投资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划分及相应建设内容

一标段:三国吴都风光带。北临长江,南抵沿江大道,东起南浦路,西至寒

溪路,全长约1300m,规划总面积70500m2,总建筑轴线面积185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孙权广场、绿化、雕塑、祈雨台、听涛亭,复建怡亭、广宴楼,新建李阳冰碑刻廊等,概算投资约5000万元。

二标段:洋澜湖生态公园二期。包括莲花游园、阳光游园、桔园和环湖步道、绿化、灯光、亭、廊、石舫、水上植物等景点和绿化工程建设,投资概算约2000万元。

(二)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四)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二、 投资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三)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资人可以以独立的或共同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企业与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成员不得多于两人)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参加共同体的各成员单位对同一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谈判,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体的谈判。

三、 项目回购:

(1) 回购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在两年内分三次进行回购。

(2) 工程回购方式:回购款以现金方式支付,如投资人要求以其他的方式回购,可在竞争性谈判中商议。

(3) 回购资金担保:银行保函。

(4) 投资回报:乙方投资回报率按回购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当期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计取,工程建设期内的工程建安费不计取利息。

(5) 工程结算:工程造价依据湖北省和鄂州市现行的计价标准和费用定额标准进行编制,在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总价的基础上下浮8%进行结算。

四、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五、 投资人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人。

六、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 如有意者,请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码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到鄂州市建委三楼城建科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至2009年6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00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投资人可以根据自身实力选择一个标段或同时选择两个标段的谈判。

项目业主: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明塘后路特2号

联 系 人:邱 林 139*****810 刘平生 13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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