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展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2018年1-3月号百业务服务结算方案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温州市展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2018年1-3月号百业务服务结算方案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温州市展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2018年1-3月号百业务服务结算方案 | 采购公示编号: | ZJDYLYCGGS********03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18-04-17 09:0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18-04-19 09:00:00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一、温州市展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服务业务:来电名片,挂机短信,企业加盟,语音名片,预计1-3月结算额度为42万元 二、2018年挂机短信、来电名片、语音名片、企业加盟四项号百业务进行了合作商的公开招标和公开比选,中标的合作商中有7家为号百业务2017年原有合作商,协议期至2017年12月31日,7家合作商分别为杭州博科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力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大鹏广告有限公司、温州市展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兰创通信有限公司、杭州蓝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爱申德科技有限公司。因招标流程时间较长,开标工作已于3月9日完成,2018年的合作商服务协议签约起始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该合作商因业务的延续性,涉及到2018年1-3月份的结算问题,鉴于2017年该合作商协议额度的使用情况,温州市展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合作商额度已使用完,现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签订2018年1-3月的服务协议。 三、结算方式:来电名片,挂机短信,企业加盟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佣金收取比例)为业务收入的30%;语音名片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佣金收取比例)为业务收入的25%服务的“来电名片”“挂机短信”“企业加盟”“语音名片”用户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收取,甲方按业务收入的完成情况结算佣金:T0-T2结算比例为X1%,T3结算比例为X2%,T4结算比例为X3%,T5结算比例为X4%,2012年按10%(Xn%为中选人的中标价格,T为发展用户在网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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