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皇粮浜地块改造项目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号为:常发改备[2017]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7#房幕墙石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东至白云南路、南至南童子河、西至皇粮浜、北至中吴大道 工程规模:详见采购清单。 质量等级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优等品(A),技术参数指标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且不影响总包单位评定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 交货时间: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总包单位要求的时间、数量进行供应、加工制作、供货周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首批石材交货时间:计划2018年5月15日前,2018年7月5日前所有石材全部供完。日供石材不得低于550m2 本次招标范围: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幕墙石材的采购、加工制作、供应(卸货至施工现场一楼地坪层或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采购规模 (平方米) | 估算价(万元) | 投标人要求 | 1 | 幕墙石材采购 | 约22000 | 850 | 申报一名 项目负责人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石材类加工、销售的许可内容; 2)投标人具有石材的检测报告:须提供有权部门认定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数据包含但不限于:体积密度,干燥压缩强度、干燥弯曲强度,水饱和弯曲强度,吸水率,放射性等方面的检测报告原件且报告上以上6个指标单项评定或检测结论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送检日期为开标日期前6个月以内,送检单位、生产单位要与投标人一致,原件必须扫描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网5.0企业信息库—供应商库” 中“投标所需资料”版块,原件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3)投标人近五年具有(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向前推算),完成过单份合同金额≥ 650 万元及以上的石材供货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必须扫描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网5.0企业信息库—供应商库” 中“投标所需资料”版块,原件扫描件未录入或录入不全,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4)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6)上述相关资料必须按相应规定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网5.0企业信息库—供应商库”,开标前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8年 4 月 17 日至2018年 5 月 9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1.gif">****************2.gif">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 4 月 17 日至2018年 4 月 23 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二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三 注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常州市诚信数据库操作手册” 要求办理。 2、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及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常州国联佳信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国联佳信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58*****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