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监控系统和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监控系统和警用设备招标公告

宜采公〔2009〕27号关于宜宾市公安局监控系统项目和警用设备招标文件



根据宜宾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宜宾市公安局监控系统项目和警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编号:宜采公〔2009〕27号

二、 项目内容:宜宾市公安局监控系统项目和警用设备

三、 合格投标人: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3条。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6月11日至2009年6月2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采购中心三楼招标采购组。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4、购买条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介绍函原件。

5、招标文件和介绍函格式下载地址:宜宾政府采购网(http://zfcg.yb.gov.cn)“下载专区”的“招标文件” 和“通用表格”栏下载)。

五、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六、 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7月2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7月2日上午9时40分。

3、投标地点: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到主席台会议桌上)。

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投标地点、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 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

八、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九、 标前答疑时间及地点:第一包:答疑时间:2009年6月23日上午9:00,地点:宜宾市公安局 第二包:无。

十、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招标文件下载:公200927 公安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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