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外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公告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外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公告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外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3-04021
特别提示:本项目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新能源云南分公司外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外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华能洱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石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巍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港灯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云龙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鹤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祥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昌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南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昆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法律问题咨询、法律文书管理、合同管理、案件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服务、法律可行性咨询、公司治理咨询服务、会议现场咨询服务、公证和认证服务、内部法律培训、新颁布法律培训、收购并购法律咨询提供全过程非诉讼法律服务及诉讼法律服务。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擅自分包。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得与招标人以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近似;或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前述主体具有竞争关系。
15)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16)专项资质:
(1)律所成立3年及以上,具有专职律师不少于10人(需提供持证人员名单)。
(2)投标人必须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选派常驻服务的法律顾问需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 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从事律师行业至少两年以上,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实践经验丰富,职业道德良好;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较强的影响力,无不良执业记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4)选派常驻服务的法律顾问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担任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5.1.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5.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
5.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5.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数字证书,建议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办理CA证书需要 5-7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CA证书驱动下载: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自2017年1月1日起,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已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及新申请CA数字证书用户,均须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服务中心”栏目,点击左侧“通知公告”栏目,点击右侧通知公告中标题为“关于中国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及更新签章功能的通知”的通知,进行查看并办理CA数字证书更新。
CA数字证书增加签章功能更新期间,招投标业务中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有无签章均可,为不影响各供应商的正常业务,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的更新业务。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4月17日9:00起至2018年4月23日17:00止,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汇总表及相关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5.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5.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5.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400-6611-700)联系。
5.5.5招标文件费:500元。
5.5.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6.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见招标文件。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新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国际友联大厦22、23楼 | 地址: |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杨先生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hnzbysc@163.com |
特别提示:
由于本项目为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全流程线上项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按如下联系方式咨询: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客服中心:400-010-1086、400-6611-700,崔念念:13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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