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公路边坡锚杆、锚索检测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公路边坡锚杆、锚索检测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经贵州省人民政府以办〔2016〕1434 号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中交荔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政府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边坡锚杆、锚索检测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公路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第八联的组成部分,项目起于三都县九阡镇西,与拟建的三都至荔波高速交叉,终点顺接剑榕高速,路线全长约69.02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时、路基宽度24.5米。

全线共设主线桥梁27604米/59座,其中特大桥4847米/3座,大桥22717米/54座,中桥354米/4座;共设主线隧道双副19708.5米(单幅39417米)/17座,长隧道15381米/8座,中隧道3026米/4座,短隧道1303米/5座;共设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含枢纽互通2处。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本项目边坡锚杆、锚索检测服务进行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LRBPJC-01标段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号

起点桩号

终点桩号

里程长度(km)

标段工作内容

LRBPJC-01

K24+274.649

K91+538.214

67.263

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边坡锚杆、 锚索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LRBPJC-01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证书中认证范围具有相应的边坡(锚杆、锚索)检测服务能力及检测相关参数,并且合法有效。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企业最新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48号)(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以及《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黔交质[2015]111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无信用评价等级,则引用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如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则引用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按上述规定确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中B级及以上企业,可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C、D级的企业的投标申请。注:投标人在贵州省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或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www.qjtzj.org.cn上查询(以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的最新信用评价等级可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www.jtsyjc.net/中查询(以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最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参照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予以否决。

(六)与标段范围内对应的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有利益关系的试验检测机构,不能参加该标段的投标,否则该标段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7日上午9时00分至2018年4月24日下午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 10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会议室(贵阳市遵义路65号),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签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2018年5月 1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中交荔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如果您是第一次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办理数字证书。

九、投诉举报的处理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中交荔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古州镇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楼

邮编:557200

联 系 人:冉先生

电话:176*****880

招标代理: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邮编:550001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传真:****-********

2018 年 4 月 17 日

附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

附件3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3.1 资格审查要求(基本资格)

项目

标段

要求

法人资格

LRBPJC-01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LRBPJC-01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 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

证证书中认证范围具有相应的检测相关参数,并且合法有效。

附件3.2 资格审查要求(人员)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LRBPJC-01

项目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5年类似工作(试验检测或监控量测或施工)经验。

技术负责人

1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隧道或桥梁专业)资格证书,具备5年类似工作(试验检测或监控量测或施工)经验。

注:1. 本表所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A-4及A-5表中应有所反映,否则不予认定;

2. 未按投标文件格式A-4及A-5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

3.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要求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 本次招标不审查技术人员。投标人中标后,合同谈判时,应提供上述人员满足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供招标人进行审查。

附件3.3 资格审查要求(诉讼和履约)

项目

标段

要求

诉讼和履约

LRBPJC-01

1.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2.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和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8〕48号)(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以及《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部管理细则》(黔交质[2015]111号文件)中的规定确定最新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3、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综合甲级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等级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4、检测单位不得项目法人、项目参建的施工及监理单位有关联关系。

5.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请详述具体情况)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次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7.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日期,在全国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注: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七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之间。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要求,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附件3.4 资格审查要求(设备、交通工具要求)

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型号、产地国

数量

功能规格

LRBPJC-01

1

四驱皮卡或越野车

2

2

锚杆锚索质量检测仪

1

同一台仪器设备具有两种及以上测试功能的,视为符合相应数量要求。

3

预应力张拉检测仪

1

注:1. 本次招标仪器、设备仅按本表所列作为资格审查要求;本表所列以外,投标人应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服务的实际需要自行配备仪器、设备,数量充足,确保各种仪器、设备全面满足服务工作需要,试验设备应包含设备的全套配件,并自行完善试验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所投入的仪器、设备需在投标文件格式A-6表中填报,否则不予认定;

2. 投标人投入的设备、交通工具如不满足上述表中所列资格审查要求,以及上述表中所列除车辆外的非自有设备(须在投标文件格式A-6表后附发票扫描件,发票中购货人为投标人或其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 投标人自行配备的仪器、设备、车辆及其他办公设备若不满足工作需要时,必须无条件增加。

附件4评标办法

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公路边坡(锚杆、锚索)检测服务服务招标

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了保证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公路边坡(锚杆、锚索)检测服务服务招标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及评标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本招标文件,编制本办法。

1.2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规范招标行为,严格执行“专家评标、项目法人定标、政府监督”制度。

1.3评标期间,由交通主管部门派出评标监督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督,依法纠正、查处评标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法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1.4本次招标项目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评标委员会职责为: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将组织清标并向评标委员会汇报清标结果;

(2)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初步评审;

(3)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资格审查;

(4)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详细评审及评分;

(5)投标报价文件的初步评审、算术性修正及评分;

(6)投标文件的澄清;

(7)综合评分;

(8)推荐中标候选人;

(9)编写评标报告。

4.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将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如下:

(1)商务及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正、副本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签署和盖章满足投标人须知13.2款中相关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按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汇款单据(或银行进帐单)的彩色扫描件;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若基本账户开户行不能开具保函,应由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以独家形式进行投标;

(5)投标人未出现投标人须知第2.5、2.6款规定的任一情形;

(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法人代表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的内容及要求满足投标人须知13.2款中相关规定;

(7)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弄虚作假情形;

(9)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投标人须知第18.8款规定的情况;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人员、设备及交通工具、诉讼和履约及投标人行贿犯罪(如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日期,在全国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审查要求的,该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6.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详细评审及评分;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管理能力、管理水平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别评审打分,满分90分;商务、技术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对该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6.2 技术、商务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各分项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各分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具体内容和分值如下:

(1)人员及机构设置20分

适用于LRBPJC-01标段:

A、项目负责人10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6分;

*每有 1 项边坡(锚杆、锚索)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加 2 分,最多加 4 分(本项业绩加分需以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累计)。;

B、技术负责人10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6分;

*每有 1 项边坡(锚杆、锚索)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加 2 分,最多加 4 分(本项业绩加分需以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累计)。;

(2)设备5分(适用于LRBPJC-01标段)

*满足本工程项目的设备资格审查要求得5分;

(3)业绩及信誉25分

A、业绩22分

适用于LRBPJC-01标段:

a. 近五年(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完成时间为准),完成 1 个边坡(锚杆、锚索)试验检测业绩加10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个边坡(锚杆、锚索)试验检测业绩加 4 分,最多加 12 分;

上述业绩加分需以合同协议书和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合同协议和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B、信誉3分(适用于LRBPJC-01标段)

投标企业将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和《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以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及投标人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确定信用等级。

评价为AA级得3分; A级得1.5分; B级得0分。

(4)技术评分40分(适用于LRBPJC-01标段)

*服务大纲(或服务方案)和措施(包括:本项目的概况和特点的准确叙述、检测的目的和内容、检测的实施方案、检测的保证措施等)15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15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10分

技术评分上述3项目均按4个等级评定:“很好”计90%~100%,“较好”计80~90%,“一般”计70%~80%,“较差但可行”计60%~70%。

7.投标报价文件的初步评审、算术性修正及评分

7.1 投标报价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是:

(1)投标报价文件正、副本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报价文件正本的签署和盖章满足投标人须知13.2款中相关规定;

(3)投标报价文件只有一个最终报价;

(4)投标报价文件未出现投标人须知第18.9款规定的情况。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款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该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7.2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格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者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存有不同意见或未做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重新复核修正结果。如果确认修正无误,应对该投标文件作予以否决处理,其保证金不予返还;如果发现修正存在差错,应作出及时调整并重新进行书面澄清。

7.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0分)

(一)计算评标基准价

只有通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和算术性修正的投标文件才可以进入评标价得分计算。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等于除去低于最高限价85%以外的所有有效文字报价(除去在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开标当场被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在开标现场确认后,整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

算术性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二)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满分10分)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

用公式表示如下:

F1=F-│D1-D│/D×100×E

公式中:

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F=投标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D1=投标人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D=评标基准价。若D13D,则E=0.3;若D1<D,则E=0.2。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8.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包括评标办法第7.2项所列的算术性错误)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予以否决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9.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各阶段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10.推荐中标候选人

对投标人的评分相加汇总后,由高向低顺序的3名(不足3名以实际数量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第二、三名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二、三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同时,以商务和技术评分之和高的优先;当商务和技术评分之和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若仍不能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11.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提出中标侯选人推荐意见并编写评标报告,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3天内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和贵州中交荔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www.gedc.cn上将上述标段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为进一步推进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中标候选人主要人员、单位业绩等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将评标报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报备确认后,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锚索 锚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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