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供水工程第八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城乡供水工程第八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抚宁县城乡供水工程第八标段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FNGSSG-08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抚宁县发改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2009
开标时间:
2009-7-8 9:00:00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
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
2009-06-19
所属地区:
秦皇岛
招标内容:
抚宁县城乡供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经由抚宁县发改局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抚宁县骊水河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资金来源已落实,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了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抚宁县城乡供水工程包括水源井、输水管线、水厂扩建、配水主干管和支管网,并包括相应的机电设备和监控设备。
输水管线采用球墨铸铁管;配水管网DN400以上采用球墨铸铁管,DN400及以下采用PVC-M管。
本标段为南望庄标段,内容如下:
主管网约4185m,管径DN200~600mm;支管网约5131m,管径De63~160mm。
二、计划工期
本招标工程计划2009年7月15日开工,2010年5月15日完工。
三、资质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满足工程需要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工程的实施。
四、投标报名、资格预审
有意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09年6月12日至6月18日(6月13、14日休息)每天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装订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编制好的资格预审文件,到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07号)209室投标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来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来报名);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5、企业概况(介绍本单位的组成、装备等);
6、近三年财务报表(2006、2007、2008年);
8、其它证明材料。
资格预审文件须装订成册,若潜在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要求交验证件(原件)和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
五、资格预审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标前会及现场踏勘
标前会及现场踏勘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业主单位名称:
抚宁县骊水河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付耀敏
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07号
邮编:
050021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syzb2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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