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四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靖边区域2017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

采油四厂《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靖边区域2017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四采油厂靖边区域2017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的编制项目

2018/4/12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靖边区域2017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的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ZY18-XA508-TPFW232

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的委托,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以谈判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信誉优良、符合相应资质的服务商参与本项目谈判。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 项目地点:陕西榆林靖边境内。

1.2 项目内容:对第四采油厂2017年靖边区域48个井场及其道路,24条管线及附属设施项目(征地范围、租地范围和土地使用管辖范围)和直接影响范围(项目建设区以外由于开发建设活动而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直接危害的范围),认真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要求,组建项目监测,严格实行巡查汇报制度、监测资料应及时进行分项整理分析,建立监测档案,编制监测总结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水保、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以及本工程建设与设计文件,通过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安全、环保、信息的有效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业主使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按合同目标顺利进行和实现,工程完工后编写出监理总结报告;并实地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施验收报告及验收鉴定书,且协助建设单位报备。此项目按照竞争性谈判进行选商。

1.3 服务期限:截止到2018年7 月31日

1.4 项目预算金额:90.4万元:(含增值税,含技术服务费)。

收费依据:按照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费用明细:

(一)监理33.5万元。1.人员费用16万元;2.现场办公费(含差旅、交通、印刷、设备仪器、)12万元;3.税金2.5万元;4.资质管理与利润3万元。

(二)监测31.3万元。1.人员费用13万元;2.监测设施建设费8万元(含消耗性材料及设备费,固定设备折旧费、固定设备安装费等)3.交通费3万元;4.办公费(含印刷费)3万元;5.税金2.3万元;6.资质管理与利润2万元。

(三)设施验收报告及鉴定书编制25.6万元。1.现场勘测及收集资料费8万元; 2.技术服务费(含编制、预算、图纸、咨询)11万元; 3.打印装订(二次):1万元;4.税2万元; 6.资质管理与利润3.6万元。

2.服务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税务证照齐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2.3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提供2016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2.4本项目要求响应单位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中、《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查询http://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并提供查询截屏。。

2.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服务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项目要求各响应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服务商递交响应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

2.6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其他要求: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3. 响应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潜在服务商请于2018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电汇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3.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企业公户电汇,携带电汇凭证领取文件。如多汇款,我司概不退款,请自负其责。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4. 递交响应文件

4.1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18日9时00分。

4.2 递交谈判文件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

4.3 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谈判时间及地点

5.1谈判时间:2018年4月18日9时00分。

5.2谈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服务商须按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联系方式

谈 判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地 址:宁夏银川兴庆区 邮 编:718500

联 系 人:王 立

电 话:15829992199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

联 系 人:程浩杰

电 话:029-68934547 手 机:18739907156

电子邮件:zzchj@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标签: 鉴定 验收报告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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