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东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河区丰州路东、人民路西局部地块(城中村)一期棚户区回迁安置房项目(A-40地块)及B-82地块回迁安置房项目EPC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巴彦淖尔市东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河区丰州路东、人民路西局部地块(城中村)一期棚户区回迁安置房项目(A-40地块)及B-82地块回迁安置房项目EPC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受巴彦淖尔市东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临河区丰州路东、人民路西局部地块(城中村)一期棚户区回迁安置房项目(A-40地块)及B-82地块回迁安置房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临河区丰州路东、人民路西局部地块(城中村)一期棚户区回迁安置房项目(A-40地块)及B-82地块回迁安置房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批准文件编号:临财购准字(2018)87号

  采购文件编号:HX-2018-PHQGZ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临河区丰州路东、人民路西局部地块(城中村)一期棚户区回迁安置房项目(A-40地块)及B-82地块回迁安置房项目EPC施工总承包1丰州路东、人民路西局部地块(城中村)一期棚户区回迁安置房项目(A-40地块)及B-82地块回迁安置房项目EPC施工总承包********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件》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5、本工程为全额垫资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投资、建设一体的能力,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只能有一家递交投标文件。

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均应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也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4月16日至2018年04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3:00—6:00时到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16 日至2018 年 4 月 20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周六日节假日休息,下同),到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3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已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已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的副本(带有二维码的复印件即可);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本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专业)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需本人签字)

(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必须提供原件,原件不予退还);

(8)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9)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一张A4纸打印的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网址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如若联合体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6日 上午 09:30

  投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建设北路原大自然保护局一楼

  开标时间:2018年5月16日 上午 09:30

  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建设北路原大自然保护局一楼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建设北路原大自然保护局一楼

  邮政编码:015000

  联系人:刘祥

  联系电话:133*****651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巴彦淖尔市河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曙光支行

   账号:****************019776

  采购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东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邮政编码:015000

  联系人:吕晓明

  联系电话:186*****822




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2018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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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施工总承包 安置房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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