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UPFW-170902;

3.招标范围:包含常规法律服务及专项法律服务;

其中常规法律服务指:(1)就招标人及其职能部门行政和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三重一大”事项、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招标人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2)对招标人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3)参与处理涉及招标人诉讼及非诉讼的法律纠纷;(4)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动态信息;(5)对招标人的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协助甲方进行法治宣传;(6)招标人在日常管理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研究,提供口头或书面的律师咨询意见;(7)根据招标人要求,审查、修改招标人因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各类招标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书面律师审查意见;(8)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其中专项法律服务指:(1)应招标人要求,就招标人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招标人委托,参与招标人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2)接受招标人委托,就招标人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有影响的重大事件,以非招标人的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向招标人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3)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或项目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向该分所出具的本项目投标授权书;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时间需为五年及以上;

3.投标人应指定两名及以上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律师需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执业满足5年及以上,由本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

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

5.投标人须具有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6.投标人需具有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的专职律师,本项目实行在聘用单位坐班制,投标人须每周指派专职律师到聘用单位办公场所办公2天;

7.符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04月18日至2018年0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3.报名资料:以下资料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A4纸)并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1)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报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

(6)本单位专职律师资格证书;

(7)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8)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9)近三年(2015年01月01日---至今)为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其他文件予以证明)。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五、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昭乌达路1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

4.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04月18日至2018年04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3.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昭乌达路1号

联 系 人:李忠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楼1102室

联 系 人:刘红娜郝建君

联系电话:****-*******/*******(fax)

电子邮箱:upxz@163.com

2018年04月18日

附 件:授权委托书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投标报名,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标签: 顾问服务 法律 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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