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疗休养活动招标公告

职工疗休养活动招标公告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018年度职工疗休养活动 招标公告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7]53号)文件精神和《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职工疗休养规定》,本中心将于6月组织职工疗休养,为保证疗休养安全及质量,采取招标形式确定相关疗休养服务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疗休养时间段

2018年6月,分两批疗休养,每批45人左右。

二、疗休养标准

1、人均疗休养费用不得超过2000元,含交通、住宿、用餐、保险、导游、各类杂费等,不包括景区费用;

2、疗休养时间不超过5天(含双休日、往返路程时间);

3、疗休养期间,以休养为主,可适当安排参观考察。

三、内容

1、交通:按疗休养人数提供座位充足的空调旅游车(船)、要求车(船)况好,空调效果好,司机服务态度好、技术好,确保行程内所有交通安全。

2、住宿:安全卫生,标书中需注明宾馆具体名称,每次疗休养安排在一个居住地点,不予变动

3、用餐:每天餐费100元。

4、导游:上海导游全程陪同,当地优秀资质公司的专业导游讲解服务(含导游讲解费)。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伤害险等。

6、购物:零购物,无强制性消费。

四、投标旅行社资质及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旅游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2条线路方案,包括行程、交通、住宿、用餐、导游安排及有关旅游保险,请提供详细行程安排及报价。

3、投标单位关于安全保证措施、优质服务措施及相应的承诺。

4、参加竞标单位制作标书1份,投标文件密封并盖章有效。

五、投标时间要求

有意参加竞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4月26日前,将招标材料寄到闵行区沪闵路3210号工会华珠收,电话********

开标时间另定。

六、评标办法

1、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行程安排进行综合评分,少于三家本次招标无效。总分第一名为中标单位,若出现分数相同,则投票确定。

2、每家单位必须报足2条线路方案。

3、如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招标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在疗休养期间,对参加人员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低于80%的,可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下批次疗养安排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提供服务。

4、招标单位不对中标和未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七、付款等相关要求

疗休养全部结束后,双方无异议的,中标单位出具正规统一税务发票。发票项目为疗休养费,注明含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改动行程,要按照方案要求提供优质服务,否则视为违约,我中心有权延期付款或拒付。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8年4月18日





标签: 活动 疗休养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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