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采购招标公告

受采购单位委托,我中心现就警务用车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需方要求的货物。
1、采购项目:详见《政府采购货物需求报价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经工商部门注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汽车或摩托车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2009年6月18日上午12:00点前,提交(邮寄)密封的报价文件至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报价恕不接收,地址:寻乌县东门路58号(老交警大队办公楼五楼)。
4、报价要求:投标人可以分项目报价,投标单位盖章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签字(受委托代表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分别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每个项目收取报名、资料费200元。
6、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所属地正式税务发票复印件一次性付清货款。
8、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采购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符合采购需求,质量、配置和服务相等低价中标的原则分项目分别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质量、服务相同且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9、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寻乌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系电话:****-*******。   
品目项目名称主 要 规 格 及 要 求数量品牌投标单价投标总价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1警务用车1辆别克凯越
2警务用车加长轴标准型,型号JX6641T-S6,排量2.4L2辆江铃全顺
3警务用车福瑞达钢板 CH6390HE,排量1.1L2辆昌河
4警务摩托车WY125J-F,排量124.6ML10辆五羊本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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