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集团2018年监控、巡检打卡、客户服务、微信平台系统及办公等设备和2018年工业电子内窥镜招标公

供热集团2018年监控、巡检打卡、客户服务、微信平台系统及办公等设备和2018年工业电子内窥镜招标公






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8年监控、巡检打卡、客户服务、微信平台系统及办公等设备和2018年工业电子内窥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8年监控、巡检打卡、客户服务、微信平台系统及办公等设备和2018年工业电子内窥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ZB2018-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超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王悦181*****66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超 ********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8年监控、巡检打卡、客户服务、微信平台系统及办公等设备和2018年工业电子内窥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18-14

1.招标条件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8年监控、巡检打卡、客户服务、微信平台系统及办公等设备和2018年工业电子内窥镜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100%。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8年监控、巡检打卡、客户服务、微信平台系统及办公等设备和2018年工业电子内窥镜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长春经开供热集团及分子公司监控系统维修改造及热源分公司巡检打卡系统采购;

第二标段:长春经开供热集团客户服务系统及微信平台系统采购;

第三标段: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8年集团公司办公设备及生产用计算机、UPS设备框架采购;

第四标段: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18年工业电子内窥镜采购(二次)。

2.3 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4采购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2.5供货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对应标段(本公告2.2)的相应内容,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具备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技术支持能力,近三年(2015-2017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标段(本公告2.2)的相应内容,具备计算机集成系统服务四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2017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第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对应标段(本公告2.2)的相应内容,并应具备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技术支持能力,近三年(2015-2017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第四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并应具备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技术支持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相关企业的产品授权或项目授权;近三年(2015-2017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0室报名。

第一、三标段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文件。

第二标段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第四标段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4.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13时3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长春市金川街151号教育宾馆5楼会议室(即开标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联系人:齐 超

电 话:043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对应标段(本公告2.2)的相应内容,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具备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技术支持能力,近三年(2015-2017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标段(本公告2.2)的相应内容,具备计算机集成系统服务四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2017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第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对应标段(本公告2.2)的相应内容,并应具备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技术支持能力,近三年(2015-2017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第四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并应具备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技术支持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相关企业的产品授权或项目授权;近三年(2015-2017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18日 09:00至2018年04月24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集团大厦3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金川街151号教育宾馆5楼会议室(即开标地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内窥镜 电子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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