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驾车旅居车旅游营地发展总体规划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省自驾车旅居车旅游营地发展总体规划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TZB2018G-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自驾车旅居车旅游营地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已由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以项目采购X【********】-0108号文批准实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吉林省。

2.2 招标范围:吉林省自驾车旅居车旅游营地发展总体规划(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2.4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5 采购预算: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由相关部门核发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2015-2017)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规划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6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4月17日至 2018 年04月19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规划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年04月27日13时00分,地点: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633号

联系人:刘子瑞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

联系人:康静

电 话:****-********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自驾车旅居车旅游营地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已由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以项目采购X【********】-0108号文批准实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吉林省自驾车旅居车旅游营地发展总体规划(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具体已签订合同为准)。

2.4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5 采购预算: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由相关部门核发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2015-2017)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规划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6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4月17日至 2018 年04月19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规划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年04月27日13时00分,地点: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633号

联系人:刘子瑞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

联系人:康静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体规划 旅游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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