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道施工招标公告

吉林大道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09-3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水县吉林大道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黑水县吉林大道施工
规 模:黑水县吉林大道4.6226千米,本次招标:道路3.16千米及桥梁(5座)、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招标范围:黑水县吉林大道4.6226千米,本次招标:道路3.16千米及桥梁(5座)、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资金来源:100%财政投资
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2 项目建设地点:黑水县芦花镇;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9月30日442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同类工程,具有在高原地区路桥施工经验业绩,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获得国家级奖励者优先考虑。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市政、道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年龄45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近五年内(2004年-2008年)独立主持过同类工程,具有在高原地区路桥施工经验。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中标后投标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到四川省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申请人需具有当地省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认定证明。
3.7 本项目招标参照四川省政府《川府发[2008]36号文件》的规定。
3.8 本次招标计价依据:采用四川省现行定额。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15日至 2009 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注册所在地公证部门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乐府酒店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1078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7月8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的方式提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南湖大路南河大桥建设大厦
联系人:刘晓丰、刘德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 曹雷 、李慧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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