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防雷装置检测招标公告

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防雷装置检测招标公告




根据本工程建设的推进要求,为提高迁建工程雷电防护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现对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防雷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检测面积约 135866 ㎡,实际面积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人: 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

(二)项目名称: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防雷装置检测项目

(三)建设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高职城内

(四)招标内容: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已经修建的所有楼栋的防雷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建筑物基础接地、引下线系统、均压环系统、防侧击雷系统、天面接闪器系统、等电位系统、电梯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弱电系统、配电系统、其他防雷防护系统、防雷装置等所有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所要求的防雷检测项目的全部检测工作,并保证防雷系统验收通过。

(五)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取得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时需带资质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气象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投标时需带原件备查。

(三)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投标时需提供技术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和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的社会保险证明(至少提供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的以投标单位名义缴费投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四)投标人须在近3年内至少具有一个建筑面积在15万㎡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五)投标人必须为重庆市气象局官方网站公布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公告名单》中的公示单位。

三、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网站(www.cq51.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18年 4 月 20 日 17:00 前至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项目部报名,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

(2)所有资质文件复印件。

【注】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时需签章齐全并装订成册。

(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4 月 24 日10:00时

(三)投标报名及开投标地点: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项目部(巴南区协信星澜会一期商业门面68号);

四、投标保证金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汇至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学校的账号上,并在转账备注中写明“防雷装置检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8 年 4 月 23 日17:00 时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账户信息:

户 名: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

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渝北支行

账 号:***************

【注】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投标人凭银行转账回单到我校财务科换取收据,招标人凭银行收款回单向投标人出具标明到账时间的收据,收据复印件及转账回单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里(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4.财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

地址: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综合大楼14楼财务科(渝中区大坪石油路24号)

(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没有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打入规定账户;

2、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名称不一致的;

3、不是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入的;

4、所携带的银行回单原件无法进行到账认定的;

5、所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等的。

6、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根据各投标人缴纳保证金项目名称、到账账户、金额、到账时间进行初审,最终由招标人评标小组认定。

(四)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企业:在招标结果公示完成后或本次招标流标后5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我校财务科办理退款手续。

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我校财务科办理退款手续。

五、现场踏勘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原始图纸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仅供投标参考,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理解正确性自行负责。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不理解招标条款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的招标中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为无效。

(二)本项目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学校官网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邀请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投标报名及资料索取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59*****686

招标文件技术咨询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86*****351

地址: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项目部(巴南区协信星澜汇一期商业门面68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费用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格式文件、合同条款等四部分组成。

(二)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开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要求澄清,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招标程序,即视为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三、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定格式。

2、 联合体

本次招标不支持联合体。

3、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

(二)保证金:

1、投标人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章 四、投标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的;

(5)中标人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即不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招标标的、规格型号、招标金额、招标数量、技术等事项签订合同的)。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最高投标限价:190212 元(大写 壹拾玖万零贰佰壹拾贰元),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等规定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四)修正错误

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报价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评标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投标的资格。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叁份;

2、在投标文件中,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签章齐全后统一装入密封袋后应在“投标文件”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2、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2018年 月 日10:00时

(七)投标人参与人员

各投标人可派1-2名代表参与投标,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八)无效投标

投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投标;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

4、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5、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6、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或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四、投标程序

(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二)在正式投标前,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各投标人只有在完全符合投标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投标。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人诚信情况和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所有投标单位均应按照格式填写诚信声明。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投标人诚信情况由评标小组进行审查,一旦查询有严重失信记录,评标小组在评标现场依法取消其资格,不再进入评标余下环节。

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的复印件;(注:已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4、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

2

投标人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与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相一致。

3

投标保证金

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

4

企业诚信

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失信。

【注】(1)表格内涉及到的资料及证明文件评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2)严重失信信息具体如下,具备下列中任意一项即视为严重失信: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C、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D、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无法履行合同,单方毁约的。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应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须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

有效报价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保证金

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对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完成期限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

注:表格内涉及到的资料及证明文件评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三)评标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评标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投标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投标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五、开标

在接受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后,由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项目工作人员主持统一开标。

六、评标与定标依据

(一)评标办法: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及方法

备注

1

投标报价

90分

1、 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最低投标报价者得 90 分,第二名扣2分,第三名扣4分,第四名扣6分,依次类推。

2

业绩评分

10分

投标人自2015年至今签订的建筑面积在15万㎡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业绩,有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已用作通过资格评审的合同业绩不再计分);

【注】所有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若合同金额不明确或未体现,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总分

100分

(二)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三)中标

1、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后无异议的即为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或者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四)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

2、缴纳方式: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缴纳(缴款账户于投标保证金的一致)。

3、缴纳时间: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天内缴纳到账。

4、退还时间:工程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20天内退还。

【注】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有权确定其他中标人。

(五)合同签订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天内且履约保证金到账后签订合同。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自动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六)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七)二次招标或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 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

一、我方已全面、仔细研究了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防雷装置检测项目招标文件,该项目检测面积约135866㎡,实际面积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准。我方愿意以人民币总价 (大写 ( ¥ 元)的投标报价,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取得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止,签订合同,并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招标项目,保证防雷系统验收通过。

二、承诺

1.我方接受90日历天的投标有效期,并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2.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元(¥3000 元)。若我公司中标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如我方中标,保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场;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或发包方书面同意,不擅自变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4.中标后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决不发生签订合同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

5. 保证中标后密切配合招标人开展工作,严格按图施工,遵守施工工序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6.其他承诺:。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证明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经我方核实,不存在招标人“禁止”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存在上述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投标人须知”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防雷装置检测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本页内容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本投标人自愿参加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防雷装置检测项目招标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 (小写3000 元)。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的规定和要求,从本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1.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诚信声明

诚信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防雷装置检测项目

致: 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及无严重失信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 图纸

(请于2018年4月20日17:00前至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项目部领取,地址:巴南区协信星澜会一期商业门面68号)


第五章 合同条款

防雷装置检测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

受托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重庆市气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防雷装置检测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防雷装置检测项目

(二) 项目地址:重庆巴南区龙洲湾高职城内

二、服务的内容、方式

(一)乙方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等,对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迁建工程已经修建的所有楼栋的防雷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建筑物基础接地、引下线系统、均压环系统、防侧击雷系统、天面接闪器系统、等电位系统、电梯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弱电系统、配电系统、其他防雷防护系统、防雷装置等所有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所要求的防雷检测项目的全部检测工作,并保证防雷系统验收通过。

(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完毕后,乙方出具《防雷装置检测报告》一式叁份。该报告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和具体内容如下:

1.检测技术规范: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一切与防雷系统相关的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1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99D501-1)、《雷电电磁脉冲防护》(IEC61312)、《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2. 检测检验工作内容:检测资料收集;现场勘测、仪器测量,计算、分析;编制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甲方指定 何文庆(186*****351)为现场负责人配合乙方防雷装置检测服务工作,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信息及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配合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必要活动。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无法向乙方提供本合同实施必要条件和资料而产生的后果。

(二)甲方有权对整个服务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启动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的防雷减灾工作方面的咨询服务等。

(四)乙方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问题,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甲方须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五)检测中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整改后需重新检测,免收检测费。

(六)乙方检测人员必需遵守甲方单位的有关制度、规定,文明作业,并按照甲方合理要求完成全面检测工作。

(七)在检测过程中,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包括建筑物主体、消防系统及配电系统的防雷装置等所有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所要求的防雷检测项目的全部检测工作,并保证防雷系统验收通过。检测面积约 135866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准。总包干价为(¥ 元)(大写 元)结算时不作调整。

(二)付款方式

1、乙方检测技术服务工作项目整体完毕,出具《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并提供足额发票后,甲方在20日内支付至总工程款的60%;

2、待甲方取得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后20日内,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结算审计后(业主上级机关指定的审计单位)20日内付清尾款。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一)安全文明施工除乙方自身应加强管理的内容外,必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检测期间若发生设备损坏或其它人身伤亡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据实赔偿;

五、违约与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一)若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不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必须立即支付应付的合同款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2%。

(二)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自己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内容,则视为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2%。

六、附则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提交检测报告、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不可抗力事件。若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的事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充分合理的证明,双方协商终止或推迟本合同的执行。任一方对其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对方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方(甲方): 重庆五一高级技工学校 (公章)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石油路24号

电 话: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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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防雷装置检测 技工学校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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