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集中供养老人服务采购项目(第3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山市三角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集中供养老人服务采购项目(第3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中山市三角镇社会事务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801-sj036-0001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集中供养老人服务采购项目(第3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用户需求书
一、总 则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敬老院)【以下简称“中心”】集中供养老人服务采购项目。
2、成交人承包及负责谈判文件对其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具体为负责对中心内所有设施进行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负责对三角镇特困老人提供优质、细心和专业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3、成交人要及时跟进服务期间的管理工作,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联系,协商解决遇到的问题。
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调整。
5、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承包服务管理期限:2年。
7、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报价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报价无效。
二、基本概况
三角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敬老院)位于新涌西路36号,占地面积34000平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共7幢独立别墅,1幢三层综合楼和1幢5层综合大楼,共有96间住房,184张床位。中心内设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残疾人托管服务中心、应急救灾储备中心、应急庇护场所,配套厨房、公共食堂、娱乐室、文化电视室,接待室、医护室、健身康复室、阅览室、呼叫及监控系统、卡拉ok等设施,所有房间和走廊均做好了无障碍建设。房间内设卫生间,并配有电视、风扇、衣柜、储物柜及其他必需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房间无杂物、无异味,院容整洁美观。目前入住中心的特困老人约71人,自费入住老人约52人。
三、委托承包服务管理具体要求
1、承包服务管理期限为2年,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
2、◆承包管理范围:对中心内所有设施进行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负责对三角镇特困老人提供优质、细心和专业的服务与管理。
3、服务管理方式:中山市三角镇社会事务局将中心集体资产管理权、使用权在合同期限内转交给承包方,承包方不得对中心承包权向第三者转包。
4、中心开办和经营管理所需有关手续由采购人即中山市三角镇社会事务局负责办理和完善,确保承包单位正常经营和管理。
5、涉及中心院舍框架主体结构、墙体破裂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由中山市三角镇社会事务局负责维修维护,对院舍日常的一般性维护和更新由承包单位负责。对维修维护责任有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
6、承包单位须接收三角镇户籍特困老人(除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外),三角镇户籍孤寡、独居老人参照五保老人标准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150元/人·月,由中山市三角镇社会事务局向承包单位购买供养服务,按月结算。其中,餐费标准不低于18元/天(早餐4元、午餐7元、晚餐7元),每年添置不少于2套衣服、2双鞋子、2双袜子,每人每月发放50元零花钱。另外,三角镇户籍特困老人住院医疗费、殉葬费按照相关办法由镇政府、村(居)委会负责,采取由承包方先垫凭发票报销的方式。
四、其他要求
1、须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源,有较强的投资、经营和管理实力,有能够胜任养老管理服务的团队。
2、提交总体管理服务承诺方案(含企业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公司财政状况、承包服务优势材料说明、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国家认可的企业资质、资格证明材料等等)。
3、★成交人须签订合同后在中山设立固定经营场所,满足本项目的经营管理和服务需求。
4、★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所投入人员须全部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为违约处理。
5、针对特困老人服务人员数量要求:应配备不低于22人的服务人员,成交人需优先录用现有在职人员。
6、★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应保留综合大楼一楼为采购人的固定办公区域,保证采购人的日常办公需求。
7、成交人有权自主招收自费老人入住,收费标准应参照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费。
五、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959,600.00元。包含现有特困老人约71人,每人每月标准为人民币1150元/人·月,其中,餐费标准不低于18元/天,每年添置不少于2套衣服、2双鞋子、2双袜子的费用,每人每月发放50元零花钱。还应包括敬老院所需水、电费用及设备添置费、维护维修费用等。报价人应该结合自身经营能力和项目实际情况作出报价。
六、经营要求:
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10天内,成交人须向采购人交纳贰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合同期内成交人无违约行为的,合同期满后30天内退还。
2、成交人之所需水、电费用及设备添置费用自理。如须重新装修,装修费用由成交人自负(有关装修需提前向采购人申报审核)。水电费由中标单位自负,如逾期拖欠水电费的,采购人将有权在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人民币贰拾万元押金计收3‰数额的违约金。
3、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即在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如出现经营不善而亏损时,完全由经营单位自行承担责任,中途退出,其所交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做违约金处理,不予退回。
4、★成交人经营管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将按《附件1 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操作手册》的考核标准对成交人进行服务质量考核。
◆注:成交人如违反以上条款的规定要求,经采购人要求整改次数达到2次,采购人有权没收成交人人民币的履约贰拾万元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付款方式
1)由三角镇人民政府向承包单位购买供养服务,按月结算;
2)成交人在收取款项前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于2018年1月5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到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12日17:30,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为中山市康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故因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发布公告,并需调整谈判文件(放宽资格条件),本项目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于2018年1月30日发布了第二次谈判公告,到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17:30,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故于2018年2月6日发布了第一次延期公告,报名时间延期至2018年2月14日17:30,到报名截止时间,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故于2018年2月14日发布第二次延期公告,报名时间延期至2018年3月1日17:30,仍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为中山市康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故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于2018年3月8日发布谈判失败公告。
在发布谈判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质疑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山市康寿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山市三角镇三鑫路120号之六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阮晖明,工作单位: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经济师,意见:建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专家2:姓名:杨林花,工作单位:中山市技师学院,职称:高级会计讲师,意见:建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专家3:姓名:杜杰,工作单位:中山市第一中学,职称:高级教师,意见:建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经论证小组一致确认: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4 月 18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25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
联系人:陈伟奇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180
(三)采购人:中山市三角镇社会事务局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南洋路7号
联系人:叶智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445
(四)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三角分局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103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8日

标签: 养老 福利 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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