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河一期局部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大通河一期局部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大通河一期局部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09GC0500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河一期局部整治工程(监理)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09]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资金由市、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大庆北路至环城北路。项目规模全长约780米,河道宽度15米。工程造价约600万元。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招标范围为大通河一期局部整治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 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原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09年6月22日9:00时至11:00时,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监理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
■“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的《宁波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进甬备案证》;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备注:(1)上述《监理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后使用。
(2)附件中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3)资格审查合格报名单位多于9家时,采用抽号确定投标人9家;在9家及以下且3家及以上时全部入围。入围单位以书面通知为准。
(4)投标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对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按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招[2009]07号》文执行。投标申请人在接到招标(代理)人关于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书面告知后2日内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两类人员”符合《宁波市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层,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旯告同时在www.bidding.gov.cn、www.nbctc.com.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3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秦元根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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