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项目第一标段答疑文件

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项目第一标段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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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第一章 招标公告r

********5">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项目第一标段 1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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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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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项目第一标段已由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南交工[2017]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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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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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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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起于梅山镇丰溪村梅山木材市场附近,与现状S307、纵三线(测设桩号:K16+809.520)平面交叉,设计车速60km/h,路线总长2.851km,桥梁设计洪水频率采用百年一遇,两溪一湾堤路结合段落采用20年一遇,其余路基路段采用50年一遇标准建设,工程总造价约1.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路基、路线管线、环境景观、桥梁涵洞等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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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18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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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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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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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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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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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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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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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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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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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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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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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1Z1K0+000~K2+850.7622.85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路基、路线管线、环境景观、桥梁涵洞等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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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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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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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普通公路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评为2016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的施工企业(考核年度暂按2016年度,具体以开标截止时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息为准,下同) 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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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

2013年3月1日以来完成过1个合同价在1.5亿元以上(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的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r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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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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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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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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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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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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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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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zzb.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及设计图纸 及参考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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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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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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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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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05月10日09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zzb.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费用2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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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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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投标人所能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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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http://www.qzzb.gov.cn/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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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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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含信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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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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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05月0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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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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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采用转账或电汇2、采用投标银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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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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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nazbcg.com/)等媒体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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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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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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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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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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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595-8636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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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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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项目第一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第一号)

招标编号:南建标[2018]041号

一、本项目业绩要求为“2013年3月1日以来完成过1个合同价在1.5亿元以上(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的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而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闽交建〔2017〕101号)第一条第4点“…无大型结构物等技术简单的公路水运工程,取消企业、人员业绩要求,只需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满足相应要求即可。…”我们认为该业绩的设定不符合福建省交通厅的要求,请给予修改。

答:本工程业绩(包括企业和人员业绩)要求修改为:2013年3月1日以来完成过1个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的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二、请问未参与2016年度信用等级评价,默认信用等级为B的公司,能否参与这个项目投标

答: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未参加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以及初次入闽的单位、人员,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信用考核情况及信用结果适用情况以开标截止时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且标注页码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无法编制目录且标注页码。请问能否在中标后的纸质文件中编制目录且标注页码,投标时不须编制如需要,请明确具体做法。

答:投标人在中标后的纸质文件中编制目录且标注页码,投标时不须编制。

四、投标银行保函格式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我单位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无电子章,请问能否在相应位置加盖担保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即可如不行,请明确具体做法。

答:可以。

五、请问: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格式保留还是删除若格式删除,是否将章节序号按顺序提前

答:格式保留。

六、招标文件未要求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的周期,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是否可行如不行,请明确具体做法。

答:社保缴交周期为: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

七、本项目投标阶段需要在标书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扫描件吗原件是否需要开标时携带

答:开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八、投标人须知正文 3.5 资格审查资料 中,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有效期、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基本账户号等,应与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的备案登记的信息一致。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汇总表”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及其技术职称、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等),均应在交易系统中进行了备案登记。

请问此处在“在交易系统中的备案登记”是指在哪个系统请明确。因泉州市交易系统暂未完善,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资格审查资料3.5.1款”关于在交易系统中备案登记的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能否不进行备案请明确。

答:交易系统是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九、请问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专业“桥梁工程”或“路桥”专业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

答:满足要求。

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注:2.项目经理须提交职称证、建造师证、安全资格证的扫描件及项目经理工作经历表,技术负责人须提交职称证及安全资格证的扫描件及工作经历表。其中工作经历表是否在投标文件格式(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历及业绩表中业绩简要说明处填写如不是,请提供工作经历表格式。

答:是。

十一、请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答: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帅建红 13626066002/0595-22791308。

十二、请提供软件公司联系方式以防止遇到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无发应对。

答: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592-5399919/5399932/6300637

十三、投标文件格式中 因此次招标为网上电子标。请问:投标人:(盖单位章)处是否仅需盖单位电子章法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或(签字或盖章)处 是否仅需盖法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的个人电子章请明确。

答:是。

十四、是否需要授权人持保函原件到现场开标

答:是。

十五、是否要求信贷证明如有,日期如何填写

答:不要求。

十六、本项目项目名称为“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上是“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项目第一标段1标段”,请明确项目名称!如遇(项目名称)应如何填写如遇(项目名称)第(标段)应如何填写如遇(项目名称)(标段)应如何填写

答:本项目项目名称为“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项目第一标段”,格式填写如下: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项目第一标段(项目名称);省道307线梅山镇区过境线丰溪至林坂项目第一标段(项目名称)第1标段(标段)。

十七、投标函下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此章内容为自动生成,不能签字,请问能否仅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电子印章请明确。

答:可以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电子印章。

十八、本项目实际投资额不足1.5亿元,但却设置了“2013年3月1日以来完成过1个合同价在1.5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无论是在时间节点还是合同价要求上,该项业绩要求设置都存在严重的不合规性,请代理明确。

答:本工程业绩要求参照本补遗书第一条执行。

十九、根据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作为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2016年度信用考核为AA、A级从业单位已通过交通主管部门的各项反复审查及综合考核(含履约信誉,工程施工业绩等方面),无论是在企业的信誉还是工程项目的施工方面都具备高水准、高品质特性,不存在出现履约能力较差、工程进展滞后或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力等情况,且在《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中已明确在资格审查阶段,当其他条件满足时,其履约信誉可免予审查,直接通过资格审查。从业单位的施工业绩跟企业的履约信誉息息相关,且该项目设置“普通公路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评为2016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的要求,足以证明公路信用考核等级的重要性。请问: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评为信用考核等级A级或AA级的投标人,其投标人业绩是够可以免予审查(包含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

答:不可以。本工程业绩要求参照本补遗书第一条执行

二十、本工程合同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二十一、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与《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

二十二、本工程信用考核情况及信用结果适用情况以开标截止时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十三、开标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二十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信用银行保函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形式:

1、采用转账或电汇

投标人须按所投标段数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投1个标段应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注:如限制中标数,可按中标数相应提供保证金,允许中标1个提供1份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5月3日17时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只能用于一次工程交易活动,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人指定账户: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

2、采用投标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80万元的投标银行保函,该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原件应在开标当天前往项目开标指定地点提交给招标人。

3、年度保证金

根据相关规定,在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原件应在开标当天前往项目开标指定地点提交给招标人。

二十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5月3日17时00分前

本工程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18年5月4日08时10分(招标人于07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于07时30分开始进行网上签到)

招 标 人:南安市梅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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