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宣化至左卫公路主线(K19+000-K21+100)、洋河滨河北路连接线(K30+600-K34+740)重载交通路面养护专项工程设计招标
张家口市宣化至左卫公路主线(K19+000-K21+100)、洋河滨河北路连接线(K30+600-K34+740)重载交通路面养护专项工程设计招标
张家口市宣化至左卫公路主线(K19+000-K21+100)、洋河滨河北路连接线(K30+600-K34+740)重载交通路面养护专项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7">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宣化至左卫公路主线(K19+000-K21+100)、洋河滨河北路连接线(K30+600-K34+740)重载交通路面养护专项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已由张家口市高等级公路资产管理中心以张资管字〔2018〕9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宣左线一级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取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Ⅰ。
********8">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规模:张家口市宣化至左卫公路主线(K19+000-K21+100)、洋河滨河北路连接线(K30+600-K34+740)重载交通路面养护专项工程,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里程为6.24KM,对病害路段采用局部路面补强及挖补,重新施划路面标线。
2.2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等)的设计工作;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
(2)本次设计招标共一个标段。
********9">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资质、业绩、信誉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3.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由经办人需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A4幅面)一套,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见附件1)原件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4室 。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7.发布公告的媒介
********3">本公告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投标报名单位须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市宣左线一级公路管理处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宣化路8号8层
邮 编:075000
电 话:0313-*******
传 真:0313-*******
联系人:米剑宝
招标代理: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龙泉广场南1号
邮 编:0750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李亚莉、张涛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3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段)一级(含)以上公路的新建工程或改建工程或路面养护工程的设计工作。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公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近5年内(2013年4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完成过1条(段)一级(含)以上公路的新建工程或改建工程或路面养护工程的设计工作。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 要 求 |
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近5年(自2013年3月1日至今)不得有因公路工程设计质量等问题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记录; 3.不得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
附件3: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以第一个信封满足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业绩数量也相等的,则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2.2 |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2.3 |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要求;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0)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但不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3)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
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有语法错误,不能明确报价。 |
2.9 | 第二信封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2.10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2.11 | 评标排序 | 本款修改为: 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以第一个信封满足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业绩数量也相等的,则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
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得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项符合附录3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本项最高加4分。 |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0分 | 项目负责人 (20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12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项符合附录3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
c.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5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0-3分;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4分; | ||||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5分; | ||||
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0-6分; |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6-8分; |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8-10分。 | ||||
d.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0-9分 | |
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9-12分; | ||||
项目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12-15分。 | ||||
e.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15分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基本可行,得0-9分;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可行,得9-12分;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12-15分 | ||||
f. |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0-3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4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5分。 | ||||
g.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0-3分; |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3-4分; |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4-5分。 | ||||
h.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0-3分; |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 ||||
i.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注:各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各评审因素最终得分(i投标价除外)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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