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中心卫生院项目(附属工程)

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中心卫生院项目(附属工程)


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荔波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对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中心卫生院项目(附属工程)进行招标, 并于2018年04月18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8)0560号-1

标段(包)名称: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中心卫生院项目(附属工程)

招标代理: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荔波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8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荔波县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91.28

项目负责人:

方百超

报价: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条规定办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

黔南州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56.83

项目负责人:

余有明

报价: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条规定办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南州三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分:

56.80

项目负责人:

吴辉

报价: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条规定办理

公 示 期: 2018-04-19至2018-04-2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荔波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院 水族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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