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都四路(和谐新村-大都市热电)段等道路、雨污水施工

经都四路(和谐新村-大都市热电)段等道路、雨污水施工

海宁经编园区经都四路、经都十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海宁经编园区经都四路、经都十路道路工程

发布日期:2009-06-09
建设单位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海宁经编园区经都四路、经都十路道路工程
工程内容经编园区经都四路(和谐新村-大都市热电)段道路、雨污水施工;

经都十路(嘉锋围墙西侧-经都五路)段道路、雨水施工


工程地点 海宁经编园区经都四路、经都十路
概算投资 150(万元)
工程规模 经都四路:砼路面长730米,宽8米;经都十路:砼路面长220米,宽7米
质量要求 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资质要求 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联系地址 海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二楼招标代理部
报名时间 2009年06月10日 - 2009年06月12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
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提交: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报名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拟任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B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5、拟任项目经理类拟工程业绩(须提供06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2个以上,附竣工验收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6、安全人员三类证书(A、C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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