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体育中心体育馆木地板翻新工程、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训馆木地板翻新工程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中心体育馆木地板翻新工程、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训馆木地板翻新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体育中心体育馆木地板翻新工程、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训馆木地板翻新工程已学校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元,其中体育馆木地板翻新工程投资*******元;体训馆木地板翻新工程投资633559元;主要内容为木地板翻修装饰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师范大学体育中心体育馆木地板翻新工程、福

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训馆木地板翻新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中心体育馆木地板翻新工程:*******元;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训馆木地板翻新工程:633559元;

2.5.工期要求:两个项目总工期合计为30 个日历天,开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即开工,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9.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榕建筑[2017]60号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10.其他要求:中标候选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其他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1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4190900 00 秒至2018

4251700 00 秒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 年 51日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9097.96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2018 年 51日17:00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6.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保函应注明用途为“投标保证金体育馆木地板”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的,为便于投标保证金的退回,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递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汇款凭证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5209 15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

电话:****-********

联系人:马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2@qq.com

电话:133*****146****-********,传真:****-********

联系人: 林工、黄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师范大学监察处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翻新 木地板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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