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园(加速器二期)EPC工程总承包(装配式)招标公告

海安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园(加速器二期)EPC工程总承包(装配式)招标公告


海安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园(加速器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装配式)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园(加速器二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海拓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县城东镇和顺路与天发路交界口东北侧,当地自然条件和地震烈度由投标人自行查询。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029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8840平方米。拟统一规划、分阶段实施建设,本次招标实施范围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其中勘察设计范围为整体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本次实施范围内工程投资约3668万元,工程建安费投资约2897万元,勘察设计费暂定4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31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及施工)。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18年05月17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施工开工日期:2018年06月2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指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2019年5月12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018年5月25日提交规划方案文本,2018年6月15日提交单层大跨厂房施工图,2018年6月28日单层大跨厂房先行开工,2018年7月5日提交孵化器用房施工图纸,2018年7月15日完成孵化器用房图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2018年7月20日西侧一幢孵化器用房开工建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针对工期特点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满足工期要求。各单体计划工期如下表。

序号

工程名称

计划开工日期

单体工期

计划竣工日期

1

单层大跨厂房

2018-6-28

150

2018-11-25

2

大型孵化器用房一幢

2018-7-20

280

2019-4-26

2.1.5 建设内容:规划红线范围内西侧部分工程,包含单层跨大跨厂房、大型孵化器用房1幢,以及本次建设区域范围内的道路、停车位、围墙等室外配套工程,购置设备等。

规划区域内其余房屋建筑物及其范围内的室外配套工程不在本次招标建设范围内。

2.2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整体规划设计(含规划方案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机电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度、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以及应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评审和审查、项目建设总承包。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整体方案设计及优化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如审批需要时),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注明:①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各单体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给排水(含热水工程)、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电梯工程、智能化(含通信网络系统、智能监控等)、防雷工程,以及大门、围墙、垃圾收集点等工程。

②项目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室外给排水及管网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除供电公司实施部分)、路灯照明工程、景观、球场、景观、绿化、基坑等工程。

③中标人必须按业主单位的意见对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须经业主单位审核确认,并须通过规划委员会审议,方案优化调整属正常工作范围,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项目施工前相关工作:开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办理和报批配合等工作;建安工程一切保险,消防报审,施工临时及永久性水源、电源、通讯施工及相关工作。环境维护工程建设等。

(3)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建筑、结构、建筑幕墙、给排水、机电和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绿色建筑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项目,其中配电、燃气、用水、有线等应由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实施的专业工程由招标人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工程施工范围。

(4)采购及安装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电梯、空调、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机电设施设备等采购及安装调度,试运行及缺陷责任维护等工作;机电设施设备采购与安装调度,试运行及缺陷责任维护等工作。

(5)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项目办证报批、资料汇总、存档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招标人提供配合。

(6)竣工验收工作:办理消防验收、环评验收、安评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档案达标验收、货物设备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7)本项目要求EPC总承包,全过程均按规划的标准设计、采购、施工及管理。

2.3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包商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和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相关章节。详见:业主要求等相关章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3.3投标人近三年均有盈利,需提供2015年至 2017年经具有专业资质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6.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

3.6.2 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6.3 投标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一级(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设计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书。

3.8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9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9.1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9.2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9时00分至2018年5月14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

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只需携带CA加密锁、普通光盘(或U 盘)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到开标现场。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海拓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

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海安镇长江东路9号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

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编:*******邮编:226600

联 系 人: 于旭红 联 系 人:吴守华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8年04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配式 总承包 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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