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张家大院、张家货栈、卜家大院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安国张家大院、张家货栈、卜家大院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国张家大院、张家货栈、卜家大院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安国市发展改革局安发改招标核字【201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国张家大院、张家货栈、卜家大院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国张家大院、张家货栈、卜家大院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工程建设地址:安国市张家大院、张家货栈、卜家大院内。

(3)建筑规模:进行文物本体修缮面积约1750平方米(包括屋顶瓦面更换,大木梁架维修更换,院落地面整治,室内装饰);绿化硬化面积约47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估算价:1102.63万元

(5)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6)日历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5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24日

(7)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及与工程建设有关设备、材料采购等实施全过程的承包内容。

(8)标段划分: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资质和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3)联合体各方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事业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ggzy.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4.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请于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在安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窗口持联合体成员勘察设计、施工两个单位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勘察设计证书、施工各单位同类业绩合同、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文物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证,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具的无行贿证明,项目经理持以上资料原件并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 09时 30分,地点为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国市金融路69号,农行四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国市政府大院 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编:071200邮编:071000

联 系 人:匙玉成联系人:刘伟涛

电话:156*****588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勘察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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