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泡沫药剂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泡沫药剂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项目编号:NJJC-2018ZFCG0419
2、项目名称及分包内容:南京市浦口区公安消防大队泡沫药剂采购及相关服务
本项目分一个包,内容为:6疐F水成膜泡沫灭火剂13吨;预算总价为10万元人民币。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招标项目的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
4、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支付投标保证金各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从本单位帐号转(汇、存)入工商银行南京燕山路支行。并到代理公司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原件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收据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收取单位: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京燕山路支行;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办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及出售采购文件时间从2018年4月19日起至2018年4月25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B座1308),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介绍信(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6、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投标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4:30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B座1308,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9.采购人:南京市消防支队
联系人: 蒋科 联系电话:***-********
10.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 邺区江东中路106号B座1308
联 系 人:丁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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