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磐石市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03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石市2018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已由磐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现对该项目的承接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与规模:棚户区改造621户,新建安置住房31623平方米,安置回迁居民282户,货币化安置回迁居民339户。(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2.3工程地点:磐石市。

2.4服务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3750万元,除财政投入其他相关费用外,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购买服务的主体,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完成本项目所需资金58720万元;服务承接主体承担完成本项目所需资金的筹措工作及本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购买服务资金由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约定服务年限分期(逐年)支付给服务承接主体。

2.5政府购买服务期为:25年(含建设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国有独资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商业信誉良好,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必须具备与本项目计划投资相匹配的管理服务能力。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2014、2015、2016)每年均为不亏损,并提供近三年经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成立日期起算)

(4)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6)近三年内,承揽过类似项目相关业绩;

(7)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内无不良记录。另外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二家,各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前款3.1中(1)、(3)的要求;联合体任一方满足前款3.1中(4)、(5)、(6)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前款3.1中(2)、(3)、(7)、(8)的要求。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同一潜在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中承接方为牵头人,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承接主体承担完成本项目所需资金的筹措工作及本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6)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购买主体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3、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建厅第114号公告、吉建设【2011】22号、吉建设【2013】4号文件,办理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16时30分止。

4.2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703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135*****829151*****036.

6、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磐石市建邦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06 40。

6.1.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2.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8、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

1.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采购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通知。

3.开标现场的投标代表必须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开标会议入场时由监督人员审核投标代表证件。

4.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磐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磐石市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刘丰瑞 联系电话:151*****567

招标代理机构:磐石市建邦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磐石市振兴大街

联 系 人:徐金颖 联系电话:186*****229

日 期:2018年4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建设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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