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2018年旅发大会旅游专用路景观提升EPC工程
临城县2018年旅发大会旅游专用路景观提升EPC工程
临城县2018年旅发大会旅游专用路景观提升EPC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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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临城县财政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LCCG8009-24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邢台市-临城县 | ||||||||||||||||||||||||||||||||||||||||
招标内容: | |||||||||||||||||||||||||||||||||||||||||
临城县2018年旅发大会旅游专用路景观提升EPC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城县2018年旅发大会旅游专用路景观提升EPC工程已由临城县人民政府以 临政函[2018]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城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临城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临城县南郝线与G107 国道交叉口至临城县赵庄乡东山底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南郝线与G107 国道交叉口至铁路桥、县城王家庄环岛、岗头澄底村路口、石邢公路路口、天台山景区道路Y形路口、平涉线与南郝线交叉口等6个节点打造及岐天公路绿化提升。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临城县2018年旅发大会旅游专用路景观提升EPC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写明“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的字样 资质, 近3年内(2015年4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3.2.6联合体的牵头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2.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项目经理: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3.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内容;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递交投标文件顺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4-19至2018-04-25,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网上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5-11 09:00 ,地点为 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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