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机、镜头、话筒、三角架、电池、适配器、摄象机防雨罩、摄象机软包、LED机头灯、光盘录像机等招标公

摄像机、镜头、话筒、三角架、电池、适配器、摄象机防雨罩、摄象机软包、LED机头灯、光盘录像机等招标公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摄像机、镜头、话筒、三角架、电池、适配器、摄象机防雨罩、摄象机软包、LED机头灯、光盘录像机、光盘驱动器、光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摄像机、镜头、话筒、三角架、电池、适配器、摄象机防雨罩、摄象机软包、LED机头灯、光盘录像机等,功能、性能、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编号:2009-3-G-10

3、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及服务授权。

4、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6月16日—2009年7月7日(公休日除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投标时间:2009年7月8日上午8:00—9:00

6、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09年7月8日上午9:00

7、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8、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太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9、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0、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11、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2、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府西街195号

邮编:030001

电话:0351----*******

传真:0351----*******

招标程序咨询人: 王佳巍 0351-*******

薛 滨 ****-*******

技术(业务)咨询人:孙强  联系方式:****-*******

139*****201

13、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和答复事项以及评标结果将在网上公布。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6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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