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国土资源局信息技术服务邀请招标预审公告
阿尔山市国土资源局信息技术服务邀请招标预审公告
兴安盟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阿尔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采用邀请招标,采购信息技术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信息技术服务 项目批准/备案文号:阿财购准字(电子)[2018]00110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8]政采(邀请)0004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在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土地估价机构备案;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方可取得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近二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⑴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⑵报名人出具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其他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若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即可。国土部门下发的备案情况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提供第4、5项书面声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简易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9、投标人注意事项: ⑴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法人、联系人、邮箱、联系电话等)。 ⑵投标人自报名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邮箱、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xam.gov.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⑶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⑷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mgp.gov.cn)、兴安盟政府采购网(www.xamgp.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amggzy.cn)同时发布。 ⑸如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或甲方联系。 10、确定投标人数量: ⑴采购人将于2018年05月02日下午03:00时,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1人,从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共5人组成)对报名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采购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⑵参加资格审查会议的供应商须提交至会议现场材料原件: 须提交的材料原件同第8项“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上述资料原件携带到审查会议现场,复印件一式五份简易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04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时,下午 2:30—5:30时。 资格审查地点: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5室1号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146号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王文思 张冰洁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阿尔山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张玉英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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