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公安消防大队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广汉市公安消防大队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四川兴天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汉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拟对广汉市公安消防大队路面工程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广汉市公安消防大队路面工程;

1.2比选项目编号:SCXTH(2018)009

1.3比选范围:广汉市公安消防大队路面黑化及排水系统维修;

1.4比选项目最高限价:22.599万元;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

2.1 合格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2.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参选人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三、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自 2018年 04 月 24 日至 2018 年 04 月 25 日上午9:00-11:30 - 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四川兴天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阳市岷江西路550号凯旋国际广场A座25层16号购买。比选文件及资料售价:人民币280元/份(比选文件、资料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为三证合一,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以上资料查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9时30分

4.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德阳市岷江西路550号凯旋国际广场A座25层16号。

4.3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为:直接送达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按其他递交方式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汉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广汉市雒城镇佛山路西三段403号

邮编:618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000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兴天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阳市岷江西路550号凯旋国际广场A座25层15-20号

邮编:618000

联 系 人: 夏先生

联系电话:138*****1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面 消防大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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