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系统建设(老旧小区视频监控建设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系统建设(老旧小区视频监控建设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受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区公安分局的委托,对站前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系统建设项目(老旧小区视频监控建设一期)监理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站前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系统建设项目(老旧小区视频监控建设一期)

二、项目编号:HBZB【2018】04-03

三、项目地点:营口市站前区

四、计划工期:自项目施工开始至结束

五、 工程规模:指定的老旧小区建设安装824个视频点位和补光灯等设备、新建站前分局指挥大厅(内涵拼接屏,各种线路等电子设备。整体楼层的综合布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三)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外埠企业需在开标前办理完成入辽备案手续;

(4)截止至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等信用查询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七、工程概算约为:500万元。

八、报名要求: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有效期内携带:网上报名回执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的职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以上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符合上述条件要求方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九、公告期限、报名及发售文件时间: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04月24日,每天上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

地点: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商城花园街1-23号公建)

十、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04月25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商城花园街1-23号公建)。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04月25日13:30时(北京时间)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商城花园街1-23号公建)。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三、招标人:大连智联五金商城有限公司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商城花园街1-23号公建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131*****899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监控 系统建设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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