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省属企业监事会集中监督检查(一)变更及答疑公告
2018年度省属企业监事会集中监督检查(一)变更及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8年度省属企业监事会集中监督检查(一)
原项目编号:2018FACZ1103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8年度省属企业监事会集中监督检查(一)项目变更及答疑公告(二)
“2018年度省属企业监事会集中监督检查(一)”项目(项目编号:2018FACZ1103)变更及答疑公告如下:
1、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答疑公告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区域分所能否参与投标的疑问,现变更如下: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的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区域分所不能独立参与投标,建议以总所或合伙企业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详细审查中“外派监事会工作经验”评分标准中要求的业绩为“企业外派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业绩”,我单位外派人员参与国资委监事会集中检查项目,未以单位名义签订合同,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此项评分要求
答:以单位名义委派人员参与国资委外派监事会集中监督检查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或业主单位证明等能反应以单位名义委派人员参与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三、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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