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庙渠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2017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庙渠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靖边县2017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庙渠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靖边县2017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庙渠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二期)己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保监发﹝2018﹞2号文件批准建设,目前资金已到位,概算总投资370万元。招标人为靖边县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榆林市靖边县境内。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2.3招标范围: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实施治理流失面积371.47hm2,主要包括道路边坡综合防护工程0.26hm2,路面透水铺装工程1.16hm2,生态停车工程0.051hm2,水保广场透水铺装工程0.15hm2,布设截排水沟2910m,修建蓄水池5座;经果林13.41hm2,荒草地营造水保林17.23hm2,封禁治理339.21hm2,疏林补植10.18万株,设置网栏3km;布设示范园简介牌1个、大型宣传牌1个、廊架1座、道路指示牌6个、水保措施介绍牌5个、花草牌10个,口号牌3个、警示牌2个的宣传导视系统及其它配套附属工程。
监理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靖边县2017年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庙渠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二期)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持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本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申请的投标单位按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在榆林市水务局建立市场信用档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上述文件通知(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0日起至2018年4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携带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公司相关资质证书、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监理标项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在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西新街78号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报名,企业请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于2018年4月30日起至2018年5月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标项2000元/套,监理标项1000元/套,售后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下午14:00分,接收地点为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和投标预备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边县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办公室
地址: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1号楼25层
邮编:718500
联 系 人:刘站长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西新街78号
邮编:718500
联 系 人:韩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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