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棚户区改造安置回迁7#、8#楼招标公告
东部棚户区改造安置回迁7#、8#楼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河市东部棚户区改造安置回迁7#、8#楼 已由 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以 采购计划 集采90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黑河市中央街东部南侧。
2.2招标规模:77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9 年 07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9 年 11 月30日,工期 134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暖、电气等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计划投资:总计人民币 840 万元,其中第一标段 420万元,第二标段 420 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为7#楼,建筑面积 3980 平方米,
第二标段为8#楼,建筑面积 3720 平方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要求近二年内有类似工程二个以上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二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09 年 06 月 18 日至 2009 年 06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黑河市财政局307室)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06 月 23 日 9时 00 分,地点为 黑河市政府采购大厅(黑河市财政局310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黑河市政府采购网、黑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河市财政局614室 地 址:黑河市财政局307室
邮 编:164300 邮 编:164300
联 系 人:陈斌 联 系 人:李玲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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