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鞍山市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鞍山市森林公安局委托,对“鞍山市森林公安局防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AGJCG2018J021)进行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品目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餐具(野战餐桌椅)

4个

3,400

02

场地用灯(全方位升降工作灯)

3台

48,000

03

活动房屋(移动指挥帐篷)

1个

8,900

04

普通服装(森林消防服)

600套

240,000

05

其他安全生产设备(手投式干粉灭火器)

265个

10,600

06

其他办公设备(军用桌椅)

2套

2,000

07

其他被服装具(扑火靴)

600套

90,000

08

其他床类(军用折叠床)

20个

12,000

09

其他电话通信设备(数字对讲机)

40部

140,000

10

其他纺织用丝、线、布等(森林消防手套)

50套

7,500

11

其他毛皮原料(扑火靴)

20套

7,600

12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风力灭火机)

100台

450,000

13

其他卫星通信设备(背负式中继台)

1台

42,000

14

天篷、遮阳篷、帐篷(20平排帐篷)

10个

68,000

15

制服(指挥员灭火防护服)

20套

70,000

总计

*******

采购内容说明:

1.项目预算: ******* 元(人民币)

2.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3.每个品目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品目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4.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物资装卸费、保护性拆扒、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供货及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关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标注“进口”的产品(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除外;

6.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7.本次采购供应商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25.216.179/)“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 ****-*******

为提高递交响应文件效率,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向招标方单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供应商在办理入库所在省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上通过“供应商注册查询”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的打印页。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即日起登陆鞍山政府采购网(http://218.25.216.179)、鞍山市财政局网站(www.ascz.gov. cn)、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asggzyjy.cn)等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下载采购文件。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七、报名方式:本项目在公告期内不设报名环节,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报名。

八、参与谈判供应商的计算:

本项目在《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二)》中用“▲”标记的产品出现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其他报价无效。

九、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五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27 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开标室(第五开标室),届时请参与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采购会议。

十一、响应文件的送达: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参与谈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

1.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详见本公告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2.由交易中心开据谈判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谈判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参与谈判供应商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3.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等)。

十二、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杜春浩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 ****-*******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签订咨询电话:****-*******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 四 月 二十 日



附件:****************42.doc" target="_blank">2018J021文件鞍山市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森林防火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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