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实验学校食堂供应商供货资格项目(CCGP2018008G)修正公告

佛山市实验学校食堂供应商供货资格项目(CCGP2018008G)修正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于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佛山市实验学校食堂供应商供货资格项目(CCGP*******G)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项目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序号

更正涉及内容

页码及条款号

原文件要求

更正后要求

1.

服务商务评审子项(分包一和分包三)

第31页

10投标人资质认证

7.《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生产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得1分

7.《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得1分;

2.

服务商务评审子项(分包一和分包三)

第32页

12同类项目业绩

1.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名义独立完成的中国境内的食堂供货类(由评委认定是否属于同类项目)项目业绩,2分/项,同一个采购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6分;

(提供合同和验收合格的验收资料复印件。验收资料必须具有采购单位或其经办部门的公章或业务章)

2.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名义独立完成的同类(由评委认定是否属于同类项目)产品出口项目业绩,2分/项,同一个采购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4分。

(提供合同<非中文的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本>和通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以上两类项目的证明资料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无证明材料)

1.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名义独立完成的中国境内的食堂供货类(由评委认定是否属于同类项目)项目业绩,2分/项,同一个采购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10分。

(提供合同和验收合格的验收资料复印件。验收资料必须具有采购单位或其经办部门的公章或业务章。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无证明材料)

3.

服务商务评审子项(分包二和分包四)

第33页

6同类项目业绩

1.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名义独立完成的中国境内的食堂供货类(由评委认定是否属于同类项目)项目业绩,2分/项,同一个采购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10分;

(提供合同和验收合格的验收资料复印件。验收资料必须具有采购单位或其经办部门的公章或业务章)

2.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名义独立完成的同类(由评委认定是否属于同类项目)产品出口项目业绩,2分/项,同一个采购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6分

(提供合同<非中文的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本>和通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以上两类项目的证明资料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无证明材料)

1.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名义独立完成的中国境内的食堂供货类(由评委认定是否属于同类项目)项目业绩,2分/项,同一个采购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16分。

(提供合同和验收合格的验收资料复印件。验收资料必须具有采购单位或其经办部门的公章或业务章。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无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18年4月20日。更正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一个工作日。

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公告文件后,在签收处签章并扫描后发至我中心(邮箱:cgzx@chancheng.gov.cn),确认已收悉本更正内容,特此通知。

其它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山市实验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荷园路20号

联系人:邓帆联系电话:0757--********

传真:0757--********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8楼

联系人:彭嘉瑶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06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邓帆联系电话:0757--********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彭嘉瑶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发布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0日


标签: 供应商 学校食堂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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