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中学新校区(食堂天然气工程)招标公告
第十中学新校区(食堂天然气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现将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阜阳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第十中学新校区项目(食堂天然气工程)
三、采购预算:约929039.96元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名称:********c********0458d38717">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一道河中路68号。
五、申请单一来源方式理由:燃气项目由于学校学生众多,食堂使用燃气方量较大,燃气管道施工要求专业性强,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长期供气供应商仅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一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70号文件,经学校办公会议研究会商,并经专家经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六、专家姓名、单位和职称: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江玉芝 | 阜阳建筑设计研究院 | 高级工程师 |
郑梅 | 阜南水建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陈金生 | 安徽省阜阳市茨淮新河插花枢纽管理所 | 高级工程师 |
七、公示期限: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7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反应(联系电话:189*****217),并同时抄送阜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获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8年4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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