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工业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门市工业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700-201804-183001-0001
三、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工业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采购内容:江门市工业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服务。
2.用途:业务需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为江门市内具备江门市辖区内相关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并取得相应的CMA、CAL资质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220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0万元。供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服务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6.采购项目需求:
6.1需求概述
6.1.1抽检范围包含: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对江门市辖区内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及汇总,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及结果汇总。涉及的产品包括:
(1)床上用品:被套、枕套、床单/床罩;
(2)服装、服饰:中小学生校服、内衣、服装(含休闲服装、女士服装、家居服、运动服等)、袜子;
(3)鞋、箱包:皮鞋、休闲鞋、旅行箱包;
(4)日用杂品:卫生纸、纸巾纸(面巾纸、餐巾纸、手帕纸、口罩纸、擦手纸、厨房纸巾、湿巾)、成人卫生用品(纸内裤、卫生巾、成人纸尿裤、卫生护垫)、贵金属首饰及制品、瓦楞纸箱、不锈钢制品、燃香、纸和纸板;
(5) 儿童用品:儿童玩具、童鞋、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纸尿裤、儿童家具;
(6)音频、视频设备:声频功率放大器、无线传声器系统、音箱;
(7)家用电器:电烤箱及烘烤器具、室内加热器(如电暖气、浴霸)、快热式电热水器、厨房机械(如豆浆机、榨汁机)、电饭锅、电磁灶、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风扇、电热水壶、净水器 ;
(8)照明灯具:可移式通用灯具、固定式通用灯具、嵌入式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
(9)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不锈钢焊接管、涂料、油墨、建筑钢化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人造板、水泥、混凝土制品、水嘴、卫生洁具、陶瓷砖、砌墙砖、路面砖、电线电缆、排水管、排污管、胶粘剂 ;
(10)危险化学品:硫酸、工业硝酸、化学试剂;
(11)家具:折叠床、折叠椅、木制家具;
(12)机动车及其配件:机动车灯具、两轮摩托车、汽车、摩托车的其他零部件和附件、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车用润滑油;
(13)电器附件:固定式开关、插座、移动式插座、漏电保护器;
(14)化肥:肥料(含复合肥料、磷肥、氮肥、钾肥、水溶肥等)。
6.1.2抽样检验时间:按照采购人印发的抽查通知要求完成。
6.1.3抽检经费支付说明:
包括购样费、抽样费、检验费、邮寄费、复检费用和复查费用等一切在完成该项目时产生的费用。检验费报价不得高于粤价 [2002] 170号《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如遇产品安全突发事件,采购人需增加检验项目或抽查批次(该检验项目不在本次招标产品抽查细则范围内)时,所发生的检验费用采购人按粤价 [2002] 170号《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支付,所检项目未在粤价 [2002] 170号文中定价的,所发生的检验费用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6.1.4其他:
为保证工作完成质量,维护监督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同时满足政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时做出书面承诺:自愿接受采购人对整个抽查过程的监管,如出现毁约、未按照合同或投标文件履行服务时,成交供应商须退回全部款项并承担由此产生所有问题的责任。采购人将视情况对成交供应商的上述行为进行质监系统通报批评、社会公布,涉及违法违规的将提请相关部门取消其证照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6.2抽样、检验依据和抽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6.2.1.抽检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要求进行。
6.2.2.判定依据:被抽查产品所执行的相关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抽样检验实施细则进行判定。
6.2.3成交供应商对其抽取的样品负责。
6.2.4成交供应商对整个抽查检验的过程程序负全责,对报告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2.5成交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样品复检和复查工作。
6.2.6成交供应商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或者抽检过程程序错误、缺失等原因而给被抽查单位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3本项目所有检测结果处理均按照《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管理办法》和以下有关要求执行:
6.3.1江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相关要求:
(1)不能重复抽样的要求。抽样人员在抽样前要核实该企业近6个月内抽样情况,并由企业负责人、抽样人员共同签字确认,防止重复抽查;在生产企业抽样时,应在企业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且在国内销售的产品。一家企业每种产品只抽取一种型号规格的产品。
(2)检验过程的随检随报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目较多、以次充好、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等所有严重不合格项目的产品,应立即按照随检随报的格式书面报告采购人,报送内容包含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一份)、抽样单复印件(加盖抽检单位公章)、结果通知书复印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重问题反馈表》。
(3)抽检材料汇总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检验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前,应将检验结果报告市质监局备案后,方可外发检验报告。
(4)抽检材料寄送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于备案后2个工作日内把结果通知书(只发不合格)、检验报告、快递到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快递单上必须注明文件的具体名称、编号、份数。在生产企业抽样检测的,检测报告发给生产企业;在销售单位抽样检测的,检测报告既要发给生产企业,又要发给销售单位(如有)。
(5)抽查报告的报送要求。成交供应商要在完成产品检验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产品类别根据抽检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汇总形成《江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XX产品)报告》,报告内容需包括:XX产品概况、抽查基本情况、与往年抽查情况的对比、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升高或者降低的原因、本次抽查的详细质量分析、消费建议,报告附件包括:①江门市XX产品抽查汇总表、②江门市XX产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样单③江门市XX产品生产企业合格与不合格检验报告④本次抽查实施细则⑤拒检企业清单及确认资料,报告及附件需装订成册后报送(或快递)江门市质监局质监科,同时将相应的电子版发送江门市质监局质监科邮箱(*******@163.com">jm*******@163.com)。
(6)抽查报告的起草要求:
①用普通word版本提交;
②用文字和表格;
③内容必须包括(包括抽查时间、 抽查总数、合格数、不合格数、质检机构业务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④抽查基本情况包括产品名称、抽查地区、抽查生产企业数、抽查批次、检验不合格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剔除仅标识不合格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剔除标识不合格)等内容;
⑤质量分析要重点说明不合格批次、抽查检验依据、检验项目、主要不合格项目、不合格项目情况介绍、产生危害、不合格的主要原因等内容;
⑥总结要求通俗易懂,引用数据准确、权威;
⑦总结要注明执笔人和查核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邮箱;
(7)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的材料:
①抽查工作总结和汇总报表。
②撰写本次抽查质量状况公告及其附件(名单必须用Excel格式,按照省质监局网站最新公布公告格式提交。
③不合格产品抽样单(市质监局留存联)。
④结果通知书(市质监局留存联)。
⑤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
⑥发给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如有)、不合格产品的快递单复印件。
⑦发给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如有)、不合格产品的快递结果电脑记录信息资料。
⑧询问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如有)是否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和结果通知书的电话记录和快递单的详细信息汇总表。
⑨本次抽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绩效评估报告。
⑩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绩效评价统计表》。
以上所有资料,由成交供应商装订成册后报江门市质监局质监科。
6.4服务范围及要求:
6.4.1供应商在江门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及提供检测服务。
6.4.2供应商具备单日安排至少7台抽检车辆的能力,在江门四市三区具有7个以上抽样小组,并且在开平、鹤山、台山、恩平有抽样小组驻点,确保样品质量不受影响。每次抽检可同时安排7组抽检人员,每组人员不少于2名。
6.4.3供应商根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抽样、检测。
6.4.4在出现突发事件或其它应急情况时,由双方协商具体抽查方案,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要求乙方在1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
6.4.5供应商应具备以上所有产品的检测能力,独立出具检验报告,不得分包给第三方。
6.4.6按要求及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建议。
6.4.7须保留履行服务项目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包括形成的结果性文件供验收。
6.5其他说明:
6.5.1检验费计价标准:粤价 [2002] 170号《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6.5.2成交供应商必须如实提供投标所需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被邀请供应商综合性强,资质齐全,检验能力比较全面,具有CMA、CAL、CATL 和CNAS等资质证书。
2.被邀请供应商具有高素质检测队伍,检测试验设备精良齐全,并设立一个国家中心和六个省站,其中有国家摩托车及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采购人需要实施应急、查处工作时,被邀请供应商能快速出动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在工作时间10分钟内响应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在非工作时间内1小时内到达现场。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名称: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2.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48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 姓名:郭忠民 工作单位: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江门分公司 职称:高工
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邀请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进行采购。
2.专家2 姓名:杨杰华 工作单位:江门市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高工
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邀请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进行采购。
3.专家3 姓名:唐棠 工作单位:五邑大学 职称:副教授
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邀请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进行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同意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4 月 21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2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翠玲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江门市西园里下一号102 |
联系人:马跃永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9000 |
(三)采购人: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48号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9000 |
(四)财政部门:江门市财政局 | 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 |
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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