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案卷即时数字化服务招标公告

新增案卷即时数字化服务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新增案卷即时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增案卷即时数字化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S-2018-0125)

3、预算编号:00-18-4090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40000.00元(国库资金:34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4-20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4-27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20 15:00:00至2018-04-27 23:59:5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5-03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5-03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218号1812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凯城路99号地址: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邮编:201199邮编:200070
联系人:袁朝联系人:杨骏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化 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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