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高流量湿化呼吸治疗仪专用耗材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高流量湿化呼吸治疗仪专用耗材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医用耗材。现邀请合资格的生产、销售企业投标: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项目名称:高流量湿化呼吸治疗仪专用耗材
项目编号:GDYYDY*******
采购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拟采购的该批耗材是医疗设备的专用耗材,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医疗设备配套,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
序号 | 名称 | 供应商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型号 | 设备品牌 |
1 | 高流量湿化呼吸治疗仪专用耗材 | 湖南明康中锦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高流量湿化呼吸治疗仪 | OH-70C | 湖南斯百瑞 |
四、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5个工作日(即2018年4月20日到4月26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行政及保障事务部(医疗物料采购)提出意见。
五、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登录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网站(http://www.hku-szh.org)点击首页顶端“公告”窗口,进入界面后选择下载。
六、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医疗物料采购部(福田区海园一路1号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一楼1111室)
2、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电子版《投标产品汇总表》(邮箱发送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各1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和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电子版表格为《投标产品汇总表》(邮箱发送版,excel格式),该表格必须在现场报名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hkuszhsbk@163.com,邮件主题须填写投标供应商全称(例:XXXXXX公司投标产品汇总表邮箱发送版)。若主题内容填写不按要求,我院将视其为垃圾邮件不予认可。
3、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26日17:00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只有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料审核的供应商才能参加开标及谈判。
七、开标及谈判
1、具体开标及谈判的时间和地点待定,届时请通过现场报名资料审核的投标供应商派代表出席。我院将在开标前发送电子版开标通知至各投标供应商邮箱,请各供应商自行关注电子信箱,我院不再电话通知。
2、投标资料:开标及谈判现场必须提供一本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和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样品(样品须有公司简称、完整外包装、中文标识和条形码,且须与实际供货产品完全一致)。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未达到以下要求,则现场报名资料审核不通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若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3、供应商获得生产企业或全国总代理或省级代理授权代理投标的授权书(须提供各级授权书及其“企业三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须有履行合同和长期供应保障和服务的能力;
6、具有保证医用耗材质量的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完善、经营行为规范;
7、供应商及产品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8、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为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生产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投标供应商须知
1、投标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货物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及技术规范,无质量瑕疵,有合法的进货渠道、正常的货源,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投标供应商确保试剂运输途中温度要求。试剂运输应有保温包装(常温保存的试剂除外)及温度监测表,否则拒绝接收。送货到位后无遗漏、无破损,否则无条件给予调换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到货时试剂有效期至少6个月以上(特殊试剂除外);
3、保证耗材/试剂供应、送货及时。免费将所供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货,并协助采购人验收;
4、投标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5、为维护采购人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报价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十、经办机构: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行政及保障事务部(医疗物料采购)
联系人:罗小姐 ********-8837
网 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网站” (http://www.hku-szh.org)
十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作为本采购文件的补充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若本采购文件、补充及说明、本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等文件之间有冲突或不符之处时,以发布时间在后者为准。
十二、同一品规产品,在招标采购周期内,若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或经省批准设立的市级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集中采购,则本次采购结果和合同自然失效。
十三、我院将根据需要进行生产地考察或试用。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行政及保障事务部(医疗物料采购)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