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广东省公安厅2009-36空调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GPCGD092143HT060J】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09-36空调设备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 谈判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和交货期
1、内容:广东省公安厅2009-36空调设备;
用途:空调;
数量:挂式机68台,柜式机39台;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预算金额:人民币53.87万元;
3、交货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交付使用(包括安装);
4、交货地点:广州市用户指定地点。
(二) 报价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报价人)
1、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 [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项目公告之日起至初次报价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报价人负责举证)];
3、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或货物(指所有空调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取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须为原件);
4、所投空调机必须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且必须是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五期)中的产品;
5、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6月17日至6月24日9:00--17:00(法定工作时间内,截止至6月24日上午11:00)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书处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 初次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初次报价文件时间:初次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前30分钟内
2、初次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2009年6月26日上午9:30
3、递交初次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02室。
(五)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
联系电话:***-********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人:洪先生/方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六) 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5万元;
2、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集中采购机构开户行及账号详见《报价资料表》);
3、除银行保函外,递交报价文件现场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报价保证金。
4、退报价保证金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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